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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圣邦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景善)2024-04-27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景善)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圣邦微电子(北京)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各专门委
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按时出席公司
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审慎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本人陈景善,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日本早稻田大学,博士
学位、教授/博士生导师。2005 年 4 月至 2007 年在日本早稻田大学法学院助教。
2007 年至今,任职于中国政法大学。曾任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现任中国同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8 月 6 日至今,任公司
独立董事。
    (二) 独立性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
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
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任职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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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相关要求。
    二、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履职情况
    (一)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和 2 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
表决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
法有效。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核,积极参与讨论,
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对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审慎进行表决,为公司
董事会作出正确、科学的决策起到积极的作用。2023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
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是否连续两次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                        缺席董事                     出席股东
                  席董事 式参加董 席董事          未亲自参加董
  姓名   事会次数                        会次数                       大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会议
 陈景善      5      0       5         0       0           否              2

    (二) 参与各专门会议的履职情况
    1、参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议事规则》履行相关职责。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一次会议,对上年
工作情况进行了审核和汇报,切实履行了相关职责和义务。
    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严格遵守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
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共召开二次会议,对公司长期
发展战略和对外投资决策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相关职责和义务。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相关职责。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四次会议,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2023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权激励归属/行权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相关职
责和义务。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议事规则》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四次会议,对公司的财务
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相关职责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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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参与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 年,公司独立董事
将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职责。
    (三)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
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工作、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
点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充分沟通,并对关键审计事项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
进行了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本人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
地行使表决权;本人监督公司对董事会决议及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切实维
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就公司财务状
况、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年度审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
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3、本人监督公司严格按照《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地进行信息披露工作。
    4、本人注重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
易所、北京证监局组织的各项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
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五) 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等相关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考
察,并通过电话等通讯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
人员保持密切联系,重点对公司的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生产经
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检查,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
关注与公司有关的媒体报道,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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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董事的工作,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
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
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人认为前述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二)续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鉴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
构期间,能够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
续性,本人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
机构。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2023 年
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薪酬方案的议案》,本人认为
上述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归属、股票期权行权等事项,本人认为上述股权激励相关事项,均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
    四、 其他工作
    2023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未发生对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的情况;未发生独
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 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在 2023 年度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
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并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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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 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
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科
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持续健
康发展,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陈景善


                                                        2024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