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邦股份: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公告2024-10-11
证券代码:300661 证券简称:圣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2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590 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为 1,018,617 份,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
例为 0.22%;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
条件。
2、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3、本次行权事宜需在有关机构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行权,届时将另行公
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条件已
满足,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目前公司 590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
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合计为 1,018,617 份,现对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激励计划简述
1、激励工具:股票期权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首次授予部分行权价格:133.00 元/份(调整前)
4、激励对象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下属分、子公司,下同)
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
监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占本激励计划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 占授予股票期权
姓名 职务 公告时公司总
量(万份) 总数的比例
股本的比例
张绚 财务总监 6.00 1.26% 0.02%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374.80 78.74% 1.05%
(业务)骨干(635 人)
预留 95.20 20.00% 0.27%
合计 476.00 100.00% 1.34%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均未超过本
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
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
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将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5、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股票期权自相应授予之日起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为等待期,首
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5 个月、27 个月、39 个月、
51 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
保或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和比例的安排如下
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5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第一个行权期 22%
次授予之日起27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7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第二个行权期 24%
次授予之日起39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9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第三个行权期 26%
次授予之日起51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51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第四个行权期 28%
次授予之日起63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
形增加的权益同时受行权条件约束,且行权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等,若届时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权益同样不得行权。
各行权期内,当期可行权但未行权或因未满足行权条件而不能行权的股票期
权,由公司办理注销。
6、股票期权行权的业绩考核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考核年度为 2022-2025 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
计年度考核一次。
对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值(A)或营业收入累计值(B)进行考核,根据下
述任一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行权比例 X,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
所示:
年度营业收入值 年度营业收入累计
对应考 该考核年度使用的营业收 (A) 值(B)
行权期
核年度 入值或营业收入累计值 目标值 触发值 目标值 触发值
(Am) (An) (Bm) (Bn)
第一个
2022 2022 年营业收入值 27.98 26.86 27.98 26.86
行权期
2023 年营业收入值或
第二个
2023 2022-2023 年两年营业收 33.58 31.34 61.56 58.20
行权期
入累计值
2024 年营业收入值或
第三个
2024 2022-2024 年三年营业收 38.62 35.37 100.18 93.57
行权期
入累计值
2025 年营业收入值或
第四个
2025 2022-2025 年四年营业收 42.48 38.46 142.66 132.03
行权期
入累计值
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完成比例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 X
A≧Am 100%
年度营业收入值(A) An≦A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
2、2022 年 8 月 2 日至 2022 年 8 月 11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
任何异议。2022 年 8 月 11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 2022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 年 8 月 17 日,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
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
事宜。
4、2022 年 8 月 1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022 年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
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
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
关规定。
5、2022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手续,向 631 名激励对象授予 380.70 万份股票期
权,行权价格为 133.00 元/份。
6、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股票期权的议案》,决定对首次授予部分的十一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102,300 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本次注销事宜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办理完成。
7、2023 年 6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及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次注销事宜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于 2024
年 5 月 8 日办理完成。
9、2024 年 6 月 1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注
销部分股票期权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核
并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次注销事宜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审核确认,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办理完成。
10、2024 年 10 月 1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鉴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的十一名激励对象
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有关激励对象的要求,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其已获授
但尚未行权的 102,300 份股票期权。上述注销事项已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办理完
成。
2023 年 5 月 12 日,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
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2023 年 6 月 9 日,公司发布了《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59,488,28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
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2023 年 6 月 16 日,公司权益
分派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应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进行相应调
整。经过调整,首次授予的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3,704,700 份调整为
4,816,110 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133.00 元/股调整为 102.08 元/股。
鉴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的二十二名激励对
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有关激励对象的要求;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 2023 年营业收入值(目标值 33.58 亿元、触发值 31.34
亿元)或者 2022 年-2023 年两年营业收入累计值(目标值 61.56 亿元、触发值
58.20 亿元)。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出具的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4)第 110A014687 号),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
入以及 2022 年-2023 年两年营业收入累计值均未达到上述触发值。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注销上述首次
授予部分股票期权合计 1,268,301 份。上述注销事项已于 2024 年 5 月 8 日办理完
成。
2024 年 5 月 17 日,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4 年 6 月 12 日,公司发布了《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70,727,093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2024 年 6 月 19 日,
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应对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经
过调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102.08 元/股调整为 101.98 元/股。
鉴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的四名激励对象因
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有关激励对象的要求,2024 年 6 月 19 日,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
票期权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达到行权条件
的 9,090 份股票期权。上述注销事宜已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办理完成。
由于首次授予部分的四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有关激励对象
的要求,上述已获授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将由公司注销。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数量及人员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
划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满足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说明
1、等待期届满
根据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
权期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5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27 个月内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比例为获授股票期权总数的 22%。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8 月 17 日,首次授予的
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已经届满。
2、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成就说明:
序号 行权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 公司未发生左述情形,满
1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足行权条件。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
序号 行权条件 成就情况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激励对象未发生左述情
2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形,满足行权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对应考核年度为 2022 年,2022 年营业
收入值(A)的目标值(Am)为 27.98 亿元,触发值
(An)为 26.86 亿元;2022 年营业收入累计值(B)
公司 2022 年营业收入为
的目标值(Bm)为 27.98 亿元,触发值(Bn)为 26.86
3 31.88 亿元,公司层面行
亿元。
权比例为 100%。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如下:
(1)当考核指标出现 A≧Am 或 B≧Bm 时,X=100%;
(2)当考核指标出现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