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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杰恩设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9-18  

证券代码:300668            证券简称:杰恩设计           公告编号:2024-038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杰恩设计”)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6)。
    1、会议召开时间及召开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9 月 18 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8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 15 号科兴科学园 B4 单元
13 楼杰恩设计大会议室一。
    3、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姜峰先生
    5、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3 人,代表股份 37,374,767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1.047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37,105,1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0.823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0 人,代表股份 269,6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224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2 人,代表股份 7,206,967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986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6,937,317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762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0 人,代表股份 269,6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240%。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327,1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26%;
反对 4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85%;弃权 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159,3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395%;反对 4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47%;弃权 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8%。
    本议案以普通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327,3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32%;
反对 4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85%;弃权 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7,159,5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423%;反对4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47%;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0%。
    本议案以普通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钟威律师、黄晓俊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该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
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
   2、《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