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满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2-23
证券代码:300671 证券简称:富满微 公告编号:2024-063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23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
月23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
2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听海大道5059号前海鸿荣源
中心B座37层公司会议室;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景裕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1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83人,代表股份71,391,9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32.790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69,622,8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31.977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75人,代表股份1,769,0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8125%。
2、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75人,代表股份1,769,030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2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75人,代表股份1,769,0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8125%。
3、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
果为准。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
会议。
三、会议的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一项议案,并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
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 以普通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1,258,1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27%;反对104,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64%;弃权29,1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35,2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4399%;反对104,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5.9100%;弃权29,1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
2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01%。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的徐帅律师、陈旭光律师现
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
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
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
于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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