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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佩蒂股份:关于调整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公告2024-09-28  

证券代码:300673             证券简称:佩蒂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6
债券代码:123133             债券简称:佩蒂转债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9月27日,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员
工持股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或简称《自律监管指引》)、《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及《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
规定,现将公司本次调整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公司层面业绩
考核目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持股计划基本情况概述
    (一)本持股计划的批准情况
    2022年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佩
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
司实施本持股计划,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2年
7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及其他相关公告。

                                      1
    2022年8月1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了本持股计划,并授
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2022年8月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佩
蒂股份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
    (二)本持股计划的主要内容
    1、 参与对象:公司(含子公司)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核心骨干人员。
    2、 本持股计划的规模
    本持股计划初始设立时持有人总人数共计不超过97人,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
13,421,600.00元,以份额为持有单位,每份份额为1.00元,共计13,421,600.00份。
持股规模不超过1,520,000股,约占本持股计划披露前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股本总
额253,411,693股的0.60%。
    3、 资金来源
    本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公司不存在向员工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形。
    4、 股票来源
    本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佩蒂股份A股普通股股票。本持
股计划草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5、 购买价格:8.83元/股。
    6、 存续期
    (1)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本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且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
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转出且持
股计划项下货币资产(如有)已全部清算、分配完毕后,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
至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2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信息敏感期等情况,导致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
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的,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
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7、 锁定期
    本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锁定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均自本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
划名下之日起计算。锁定期满后,本持股计划所持股票权益将依据对应考核年度公司、
事业部/子公司/部门及个人业绩考核结果分配至持有人,具体如下:
    第一个解锁期:为自本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最后一笔标的股
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的12个月后,解锁股份数量为本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
票总数的40%;
    第二个解锁期:为自本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最后一笔标的股
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的24个月后,解锁股份数量为本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
票总数的30%;
    第三个解锁期:为自本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最后一笔标的股
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的36个月后,解锁股份数量为本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
票总数的30%。
    本持股计划所取得标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
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8、 业绩考核
    本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包括公司层面、事业部/子公司/部门层面及个人层面的业
绩考核,具体考核指标如下: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
    本持股计划在2022年-2024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
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所示:

    解锁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第一个解锁期
              20.00%;
              2、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0.00%。


                                     3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2023 年营业收入累计值增
 第二个解锁期 长率不低于 160.00%;
              2、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2023 年净利润累计值增长率
              不低于 340.0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2024 年营业收入累计值增
 第三个解锁期 长率不低于 330.00%;
              2、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2024 年净利润累计值增长率
              不低于 600.00%。
    注:①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②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
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③上述累计值增长率=(累计值/基数-1)×100%。

    若各解锁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每期对应标的股
票权益方可解锁。若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则该解锁期对应的标的股票权
益不得解锁,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择机出售后以出资金额加上中国人民银行
同期存款利息之和与售出金额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如有)归属于公司。
    (2)事业部/子公司/部门层面的业绩考核
    持有人当年实际可解锁的权益数量需与其所属事业部/子公司/部门上一年度的业
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挂钩,根据各事业部/子公司/部门的业绩完成情况设置不同的事
业部/子公司/部门层面解锁比例,具体业绩考核要求按照公司与各事业部/子公司/部门
员工签署的相关规章或协议执行。
    (3)个人层面的业绩考核
    持有人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持有人个人考核评
价结果分为“A”、“B”、“C”、“D”、“E”五个等级。

           考核等级                   A           B      C           D          E
      个人层面解锁比例                           100%              80%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持有人当年实际可解锁的权益数量=个人当年计
划解锁的数量×事业部/子公司/部门层面解锁比例×个人层面解锁比例。
    持有人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锁的额度因事业部/子公司/部门层面和个人层面考核
原因不能解锁的,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择机出售后以出资金额与售出金额孰
低值返还持有人,管理委员会可以将收回的本持股计划份额转让给指定的具备参与员

                                             4
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人;如没有符合参与本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人,则由参与本持
股计划的持有人共同享有;或由管理委员会择机出售,返还出资后剩余资金(如有)
归属于公司;或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处理对应标的股票。
    9、 管理机构及管理模式
    本持股计划设立后将自行管理。本持股计划的内部最高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
议,持有人会议由本持股计划全体持有人组成,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并
授权管理委员会作为管理方,负责开立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账户、对本持股计划的日常
管理事宜、代表本持股计划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等,并维护本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
权益。管理委员会管理本持股计划的管理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持股计划之日
起至本持股计划终止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持股计划,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持股计
划的其他相关事宜。公司采取了适当的风险防范和隔离措施切实维护本持股计划持有
人的合法权益。
    10、本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
    (1)公司发生实际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
    若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或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公司董事会将在情形发
生之日后决定是否终止实施本持股计划。
    (2)持股计划的变更
    存续期内,本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
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3)持股计划的终止
    ①本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②本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转出且持股计
划项下货币资产(如有)已全部清算、分配完毕后,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③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
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④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信息敏感期等情况,导致本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的,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
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5
    11、存续期满后股份的处置办法
    (1)若本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
且持股计划资产依照本持股计划规定清算、分配完毕的,本持股计划即可终止。
    (2)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
至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本持股计划拟提前终止或存续期满后,由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
权对持股计划资产进行清算,在终止或存续期届满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在依
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4)本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若持股计划所持资产仍包含标的股票的,由管理委
员会确定处置办法。
    (三)本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1、认购情况
    在截止2022年8月16日的有效认购期内,公司在浙江温州平阳县农商行昆阳支行
开设的银行账号实际共收到92名认购人汇入的认购资金合计13,421,600.00元人民币,
占股东大会批准的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的100%;实际认购份额合计13,421,600.00份,
占股东大会批准的认购份额总数的100%。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认购
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2]6537号)。
    本持股计划实际认购的总人数、资金总额和认购份额均未超出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的总人数、总额度和份额总数,实际参加人均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拟参加人名单之内。
具体认购情况如下:
                                                占本持股计划
                                                               代表股份数
  持有人           职务      认购份额(份)     总份额的比例
                                                                 (股)
                                                    (%)
             董事、副总经
  唐照波     理、董事会秘          706,400.00           5.26      80,000.00
             书、财务总监
  陈聂晗          副总经理         883,000.00           6.58    100,000.00
  李荣林          副总经理         706,400.00           5.26      80,000.00
   张菁           副总经理         706,400.00           5.26      80,000.00
  庄孟硕          副总经理         618,100.00           4.61      70,000.00
  廖丽萍          副总经理         618,100.00           4.61      70,000.00

                                      6
  邓昭纯      监事会主席         264,900.00             1.97     30,000.00
  核心骨干人员(不超过 85
                                8,918,300.00           66.45   1,010,000.00
            人)
            合计              13,421,600.00         100.00     1,520,000.00
    2、标的股票的过户情况
    2022年9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
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
1,520,000股本公司股票于2022年9月7日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至本持股计划的专
用证券账户“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股票的
数量占公司截至2022年8月31日总股本253,416,490股的0.60%,过户价格为8.83元/
股。2022年9月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
展暨标的股票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3、日常管理和监督
    2022年9月9日,本持股计划召开第一次全体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
授权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期员工
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设立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
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本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与监督机构,并选举出了三名委员,
任期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一致。详情见公司于2022年9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全体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4、权益变动情况
    因原持有人王战强主动离职,根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等
相关规定,本持股计划管理委员召开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收回佩蒂动物营养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持有人份额的议案》和《关于转让佩蒂动物营
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份额的议案》,决定收回其持有的全部
权益,共计132,450份(代表公司股份15,000股)。管理委员会按照其出资额返还给原
持有人。另经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会议决议,并与公司副总经理廖丽萍女士协商一致,
决定将本次收回的权益共计132,450份(代表公司股份15,000股)全部转让给廖丽萍
女士,转让价格8.83元/股,合计132,450.00元人民币。


                                       7
    因原持有人刘江涛主动离职,根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等
相关规定,本持股计划管理委员召开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收回佩蒂动物营养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持有人份额的议案》和《关于转让佩蒂动物营
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份额的议案》,决定收回刘江涛持有的
全部权益,共计66,225.00份(代表公司股份7,500.00股)。管理委员会按照其出资额
返还给原持有人。另经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会议决议,并与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
员工陈海彬协商一致,决定将本次收回的权益共计66,225.00份(代表公司股份
7,500.00股)全部转让给陈海彬,转让价格8.83元/股,合计66,225.00元人民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持股计划权益分布情况如下:
                                                  占本持股计划
                                    持有份额                        代表股份数
    持有人           职务                         总份额的比例
                                      (份)                          (股)
                                                      (%)
                 董事、副总经
     唐照波      理、董事会秘       706,400.00              5.26       80,000.00
                 书、财务总监
     陈聂晗          副总经理       883,000.00             6.58      100,000.00
     李荣林          副总经理       706,400.00             5.26       80,000.00
       张菁          副总经理       706,400.00             5.26       80,000.00
     庄孟硕          副总经理       618,100.00             4.61       70,000.00
     廖丽萍          副总经理       750,550.00             5.59       85,000.00
     邓昭纯        监事会主席       264,900.00             1.97       30,000.00
 核心骨干人员(不超过 85 人)     8,785,850.00            66.45      995,000.00
             合计                13,421,600.00           100.00    1,520,000.00


二、 本次调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具体情况

    本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包括公司层面、事业部/子公司/部门层面及个人层面的业
绩考核,公司本次拟调整公司层面第三个解锁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具体调整情况见下
表所示:

 解锁期        业绩考核目标(调整前)               业绩考核目标(调整后)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 1、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
第一个解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00%;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00%;
  锁期
         2、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 2、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0.00%。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0.00%。



                                        8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 1、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
            -2023 年营业收入累计值增长率不低于 -2023 年营业收入累计值增长率不低于
   第二个解
            160.00%;                                   160.00%;
     锁期
            2、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 2、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
            2023 年 净 利 润 累 计 值 增 长 率 不 低 于 2023 年 净 利 润 累 计 值 增 长 率 不 低 于
            340.00%。                                   340.0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 1、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
            -2024 年营业收入累计值增长率不低于 -2024 年营业收入累计值增长率不低于
   第三个解
            330.00%;                                   280.00%;
     锁期
            2、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 2、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
            2024 年 净 利 润 累 计 值 增 长 率 不 低 于 2024 年 净 利 润 累 计 值 增 长 率 不 低 于
            600.00%。                                   400.00%。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2、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股权激励
  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3、上述累计值增长率=(累计值/基数-1)×100%。
         除上述调整之外,本持股计划方案的其他内容均不做变更。

  三、 调整本持股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原因
         本持股计划关于公司层面的业绩目标系于2022年7月制订,考虑了公司以前期限
  的历史业绩、市场环境、行业发展情况和公司自身发展规划,设置了各个解锁期的业
  绩考核目标。公司当前主要营收和利润均来自于海外市场,最近几个会计年度海外市
  场占比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项目                   占营业                 占营业                 占营业                 占营业
               金额      收入比       金额      收入比       金额      收入比       金额      收入比
                           重                     重                     重                     重
营业收入    141,128.41      100%   173,180.19      100%   127,089.26      100%   133,984.80      100%
其中:国
            106,172.74   75.23%    145,645.83   84.10%    106,056.35   83.45%    114,070.27   85.14%
外销售
       国
             34,955.67   24.77%     27,534.36   15.90%     21,032.91   16.55%     19,914.53   14.86%
内销售


         2022年度,海外宠物食品市场需求旺盛,带动公司整体业绩处于较高水平,前三
  个季度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35,461.23万元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790.11

                                                   9
万元,占当年度的比例分别为78.22%和124.21%。2022年第四季度开始,主要海外客
户出于调节安全库存的需要,订单量开始下滑。2022年第四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7,718.96万元、-3,077.76万元。
    2023年度,海外市场经历了由去库存到主动补库存的过程,各季度收入呈现出环
比持续上升的趋势,也带动了各季度业绩的环比上升,但前三个单季度的同比增速均
有不同程度的下滑,这也是影响公司2023年度业绩最重要的因素。
    公司在制订本持股计划公司层面业绩的考核指标时,采取的是本年度加以前年度
的累积数额同比2021年度的增长率为考核指标之一,2022-2023各年度的业绩波动,
不仅直接影响当年度的解锁,也对后续的解锁期产生影响。所以,原设定的公司层面
业绩考核目标已不能与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相匹配。若公司继续实施原有公司层面
业绩考核目标,不利于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将与公司实施本持股计划的初衷相违背,
不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也不符合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
    公司结合目前客观环境和公司实际情况,为了稳定团队,充分调动本持股计划参
与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拟对本持股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
予以调整,调整后的业绩考核目标设置更具科学性、合理性,并具备一定的挑战性。
    综上所述,公司基于所面对外部环境及当前市场环境、实际经营情况等综合考虑,
为更好地保障本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充分调动本持股计划参与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
创造性,更加符合公司现阶段发展目标和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
四、 调整本持股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有利于充分调动
本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积极性,通过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实现股东、公司和持有人的
共同利益。
五、 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对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进行调整,
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10
    综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对本持股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
核目标进行调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全体持有人会议审议情况
    2024年9月27日,本持股计划召开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全体持有人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同意公
司本次对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进行调整。
    本次持有人会议由本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潘春斌先生召集和主持,出席本次
持有人会议符合资格的持有人共65人,代表本持股计划的有效份额815.0090万份,代
表公司股份92.30万股,占本持股计划份额总数(1,342.16万份)的60.72%。
    表决结果:同意815.0090万份,占所有出席本次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
数的100%;反对0份,占所有出席本次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弃权
0份,占所有出席本次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议案获得通过。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参与本持股计划的关联董事回避表
决。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本持股计划持有人
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参与本持股计划的监事回避审议和
表决,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对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进行调
整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
目标进行调整,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需履行的其他审议程序
                                     11
    公司本次对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进行调
整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六、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根据北京中伦文德(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中伦文德(杭州)律师事务
所关于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目标事项
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
批准与授权,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公司本次调整的相关事项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调整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 备查文件
   (一)全体与会董事签署的《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决议》;
   (二)全体与会监事签署的《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决议》;
   (三)《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
第二次会议决议》;
   (四)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全体持有人
会议决议》;
   (五)北京中伦文德(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中伦文德(杭州)律师事
务所关于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目标事
项的法律意见书》;
   (六)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2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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