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英科医疗:回购报告书2024-09-20  

证券代码:300677       证券简称:英科医疗     公告编号:2024-094



                   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

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总金额

不低于人民币 8,0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含

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6.66 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的

数量和金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回购

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

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经公司 2024 年 9 月 19 日召开的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

据《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4、相关风险提示

       (1)若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将导

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从而存在不确定性风

险;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

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

变化等原因,或其他因素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

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可能存在

因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

机构审议通过,或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

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在有效期内授出或未能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

险;

       (4)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存在回购方案

调整、变更、终止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
购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编制了《回购报告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未来持续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公司价值高度认可,结合公司

现行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为进一步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和薪酬考核体系,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为

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价值,助力公司长远稳健的发展,公司拟使用自

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

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回购指

引》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 26.66 元/股(含本数),

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

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确定。

    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

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公司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现金分红、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

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回购资金总额区间不变的原

则,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

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予以注

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做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回购股份的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8,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

币 12,000 万元(含)。
    4、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6.66 元/股(含)的条件下,按回购价

格上限和回购资金总额上下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 3,000,751

股—4,501,12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46%—0.69%,具体回

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

    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

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

现金红利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

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并按回购资

金总额区间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董事会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

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即回购方案实施

完毕: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差额

资金不足以回购 1 手股份),则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

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
议终止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发生连续停

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情形,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

并及时披露,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

长期限。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

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4、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

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1、按回购金额下限 8,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每股 26.66 元进行

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3,000,751 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

本的 0.46%。以截至 2024 年 9 月 18 日公司股本结构为基数,假设本

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

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   增减变动(股)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
            (股)        例(%)                     (股)        例(%)
 有限售条
                178,876,729       27.61      +3,000,751     181,877,480       28.07
   件股份
 无限售条
                469,025,491       72.39      -3,000,751     466,024,740       71.93
   件股份

     总股本     647,902,220       100.00         0          647,902,220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仅为根据回购金额下限和回购价格上限的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

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2、按回购金额上限 12,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每股 26.66 元进

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4,501,125 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

股本的 0.69%。以截至 2024 年 9 月 18 日公司股本结构为基数,假设

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预计公

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   增减变动(股)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
                (股)          例(%)                     (股)          例(%)
 有限售条
                178,876,729       27.61      +4,501,125     183,377,854       28.30
   件股份
 无限售条
                469,025,491       72.39      -4,501,125     464,524,366       71.70
   件股份

     总股本     647,902,220       100.00         0          647,902,220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仅为根据回购金额上限和回购价格上限的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

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

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

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

诺

       1、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的影

响及全体董事的承诺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 3,121,503.92

万元,公司负债账面价值合计为 1,437,399.44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

约为 46.05%;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计账面值 1,145,991.81

万元,占总资产比例约为 36.71%;货币资金账面价值为 1,124,848.19

万元,流动比率为 1.6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657,013.61

万元,流动资产为 1,963,454.61 万元。

    假设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12,000 万元全部使用完毕,按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0.38%、0.72%、0.61%。

公司业务发展稳定,经营活动现金流健康。

    本次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0 万元(含),

且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含),本次回购资金总额对公司资产负

债率、有息负债率及现金流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实施回购不会对公司

的财务风险水平或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内择机支付,具有一定弹性,不会对公司的

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

和持续经营能力。

    2、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本次回购体现了管理层对公司长期内在价值的肯定,有利于维护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增强公众投资者信心。本次回购的

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者股权激励,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
薪酬考核体系,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团队凝聚

力和竞争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为公司及股东创

造更大价值,助力公司长远稳健的发展。

       3、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上市地位的影响分析

       根据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12,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26.66

元/股测算,预计股份回购数量为 4,501,125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的 0.69%。回购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不会出现重大变化,不会导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亦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

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

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

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

说明

       经公司自查,在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前六个月内

(2024 年 3 月 19 日至 2024 年 9 月 19 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

份的情形,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
行为。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一致行动人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回购期间尚无明确增减持计划,持股 5%

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尚无明确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

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十)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

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公司董事

会将根据证券市场变化确定实际实施进度。若股份回购完成后未能在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股份将依法予

以注销。

    若发生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依据《公司法》等有

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所有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

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十一)关于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

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

决议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回购股份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授权公

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原则,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

制定并实施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包括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公司

股份,确定具体的回购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宜;

    3、如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对回购股份有新的规定,或市场

情况发生变化(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章程》

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

管部门要求并结合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调整股份回购的具体实

施方案并继续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

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5、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回购方案的审议及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

份方案的议案》,且出席本次董事会董事人数超过三分之二。本次回

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符合《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

限,从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

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

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

化等原因,或其他因素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

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可能存在因

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

构审议通过,或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

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在有效期内授出或未能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4、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

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存在回购方案调

整、变更、终止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披露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

    公司已披露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4

年 9 月 18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
称、持股数量及比例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刊

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前十大股东和

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5)。

    (二)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开立了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三)回购期间的信息披露安排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将在

以下时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回购进展情况:

    1、公司将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

    2、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将在事实发

生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披露;

    3、公司将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

展情况;

    4、在回购股份方案规定的回购实施期限过半时,公司仍未实施

回购的,董事会将公告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和后续回购安排;

    5、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的,公司将停止

回购行为,并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四)回购股份的资金筹措到位情况

    根据公司货币资金储备及资金规划情况,用于本次回购股份的资

金可根据回购计划及时到位。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9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