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科医疗: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1-14
证券代码:300677 证券简称:英科医疗 公告编号:2024-121
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
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4 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1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4 日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4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张柳路29号英科医
疗智能医疗器械研发营销科技园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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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于海生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7、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642人,代表股份
260,285,1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
份数量)的40.582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人,
代表股份232,200,8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扣除公司回购专
用账户股份数量)的36.203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37人,代表股
份28,084,2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股份数量)的4.378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639人,代表股份28,102,2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扣
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的4.381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18,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的0.0028%。通过网络投票
的中小股东637人,代表股份28,084,2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的4.3787%。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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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聘请的律师李萌律师、石百新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通过现场记名投
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59,661,1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7603%;反对331,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273%;弃权292,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478,3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796%;反对331,44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94%;弃权292,54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10%。
该议案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高朋(上海)律师事务所李萌律师、石百新律师
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2024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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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备查文件
1、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高朋(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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