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盛科技:监事会决议公告2024-08-20
证券代码:300680 证券简称:隆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4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 8 月 19 日,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9
日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兆星先生召集、主持,
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上半年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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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
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将由
3 名监事组成,包括非职工代表监事 2 名和职工代表监事 1 名。公司监事会提名沈家湖先
生、陈丹丹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
实、勤勉地履行义务与职责。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沈家湖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表决结果: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提名陈丹丹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表决结果: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监事
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各候选人进行投票选举。上述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
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
五届监事会。
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价格
调整方法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
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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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确定以2024年
8月19日为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向18名激励对象授予25.15万股预留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为11.28元/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
股票来源内容进行修订是为了完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更符合公司实际情
况,有利于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本次修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一致同意修订《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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