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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艾德生物:艾德生物: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5-13  

证券代码:300685          证券简称:艾德生物     公告编号:2024-033


             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5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9:15-15:00。
   4、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6日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海沧区鼎山路39号公司1楼会议室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罗捷敏先生
   由于公司董事长LI-MOU ZHENG先生因公外出不能主持本次会议,由半数
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罗捷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7、出席会议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4人,代表股份204,739,800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51.387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14,069,08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8.630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6人,代表股份
90,670,7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757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3人,代表股份117,038,184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29.375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股份
26,367,46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617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6
人,代表股份90,670,7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757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股东逐项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1、《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4,73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反对
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获表决通
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034,1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6%;反对
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4,73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反对
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获表决通
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034,1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6%;反对
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4,73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038,1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4,73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038,1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4,73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反对
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获表决通
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034,1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6%;反对
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4,73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038,1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4,73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038,1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0,878,6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2299%;反对
13,861,1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7701%;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获
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177,05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1567%;反对
13,861,1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8432%;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799,8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6.3534%;反对
16,528,4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0729%;弃权11,411,57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5737%。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
通过。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9,098,2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1275%;反对
16,528,40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4.1222 % ; 弃 权
11,411,57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7503%。

    1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4,889,8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5.4205%;反对
14,999,7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3262%;弃权14,850,20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2532%。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7,188,24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4956%;反对
14,999,73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2.8161 % ; 弃 权
14,850,2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12.6883%。

    11、《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4,889,8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5.4205%;反对
14,999,7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3262%;弃权14,850,20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2532%。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
通过。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7,188,24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4956%;反对
14,999,73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2.8161 % ; 弃 权
14,850,2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12.688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指派江志君律师、郑惠莲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
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