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意信息: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7-23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87 证券简称:赛意信息 公告编号:2024-063
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上午 11:00 在公司办公地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
事 3 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主持人为监事会主席林立岳先生。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
了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向招行佛山分行申请开立以控股子公司赛一置业
为被担保人的付款保函,风险总体可控,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以
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了促进公司健康稳定长远发展,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
的利益,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和内在价
值的认可,公司根据当前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情
况、估值水平等因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制定公司股份回购的计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以及减少公司注册
资本。其中,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股份数量不高于回购总量的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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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的股份数量不低于回购总量的 40%。
本次拟回购的部分股份作为后期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
股票来源,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
情况制订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相关方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说明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债务履行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方式和价格区间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
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70 元/股(含),该回购
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的 150%,实际回购股份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启动后视公司股票具体
情况及市场整体趋势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及其他
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区间,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或金额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次回购资金总
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如以回购
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
购价格不超过 20.70 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415,458 股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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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30,917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59%至 1.1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
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及其他除权
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区间,并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如
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差额金额不足以
回购 1 手公司股份),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股东大会依法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
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管理层将根据授权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
并予以实施。
2、公司不得在下述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不得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集合竞价;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发生停牌的情形,公司将在
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七)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授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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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顺利实施,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并实施具体的回购方案,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但不限于
实施的时间、价格、数量等,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相应
调整;
2、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
决的事项外,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调整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方案,办理
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3、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
决的事项外,依据市场条件、股价表现、公司实际情况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调整
实施本次回购方案;
4、具体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5、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
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6、通知债权人,与债权人沟通,对债务处置达成处置办法;
7、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8、根据实际回购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等相关条
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公司章程》修订、注册资本变更等相关工商登记备案;
9、具体办理与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有关的其他所必需的事项。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
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
转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回购方案的约定具体执行实施。
上述事宜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
理完毕之日止。
特此公告
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