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88 证券简称:创业黑马 公告编号:2024-032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3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 7 号电通创意广场 2 号楼 B 区创业黑马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牛文文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 的股份46,159,1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5775%。其中:出席现场会 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所持股份39,239,6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3.4435%;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所持股份6,919,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 股份的4.134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公司 有表决权的股份420,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13%。其中:出席现 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2人,所持股份1,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 份的0.0007%;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所持股份419,50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总股份的0.2506%。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 议,公司部分董事通过通讯形式参加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 案进行 了表决: 1、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46,159,1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420,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46,159,1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420,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46,159,1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420,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46,159,1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420,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6,159,1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420,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6,159,1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420,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6,159,1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420,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6,159,1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420,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 46,159,1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420,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10、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10.0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6,159,1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420,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10.0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6,159,1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420,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10.0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6,159,1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420,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10.04《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6,159,1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420,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10.05《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6,159,1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420,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10.06《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6,159,1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420,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10.07《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6,159,1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420,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10.08《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6,159,1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420,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10.09《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6,159,1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420,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选举王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自本 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情况:同意 46,159,1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420,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本次非独立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牛文文先生、刘义伟女士、罗鼎 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12.01关于选举牛文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6,009,1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50%。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7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3367%。 12.02关于选举刘义伟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6,009,1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50%。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7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3367%。 12.03关于选举罗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6,009,1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50%。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7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3367%。 13、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本次独立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刘卓芹女士、吴春波先生为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13.01关于选举刘卓芹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6,009,1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50%。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7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3367%。 13.02关于选举吴春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6,009,1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50%。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27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336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高云、黄雅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 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 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股东大 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