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黑马: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1-11
证券代码:300688 证券简称:创业黑马 公告编号:2024-076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1月11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7号电通创意广场2号楼B区创业
黑马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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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牛文文先生主持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0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
权的股份38,661,2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
数量,下同)的23.181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代表股
份数量37,293,7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2.3614%;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405人,代表股份数量1,367,5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820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共405人,代表公
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367,5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00%。其中:出
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0人,代表股份数量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总股份的0%;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05人,代表股份数量1,367,520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8200%。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
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通过通讯形式参加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 案进行
了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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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情况:同意 38,430,14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022%;
反对 209,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16%;弃权 21,72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62%。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136,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0993%;反对 20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 15.3124%;弃权 21,7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883%。
表决结果:经出席会议股东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黄雅程、齐国平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
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
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
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