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 东 德 洲 律 师 事 务 所 地址:东方红东路董子文化街对面 电话: 0534-2363000 2699000 山东德洲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致: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管委 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以及《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山东德洲律师事务所(以下简 称“本所”)接受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委托,指派本所信跃发律师、代凤凤律师出席公司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 关事项依法进行见证。 本意见书中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 格、表决程序是否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以及本次会议审议议案 表决结果是否有效发表意见,并不对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议案所表 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出具意见。公司保证: 提交本所律师的资料是真实、完整的,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人员的身 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资料上的签字或印章 均是真实的;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或原件一致。本所律师 http://www.dz148.com 山 东 德 洲 律 师 事 务 所 地址:东方红东路董子文化街对面 电话: 0534-2363000 2699000 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定文件,随本次股 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一并予以公告。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委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4 年 0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根据上述法律的相关规定, 按照律师行业业务准则及审慎勤勉的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 的有关事实及相关文件进行了核查与验证,在此基础上,本所律师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经本所律师核查: 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04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并于 2024 年 04 月 2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了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内容包括会 议时间、网络投票时间、会议地点、会议召集人、会议召开方式、 会议出席对象、会议审议议案以及会议登记办法等事项。本次股东 大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已经过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且本次股东大会 为公司董事会召集。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在召开前二十日以公告的方 式通知了全体股东,公司发出通知的时间、方式、通知内容及召集 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http://www.dz148.com 山 东 德 洲 律 师 事 务 所 地址:东方红东路董子文化街对面 电话: 0534-2363000 2699000 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本所律师核查: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 中: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05 月 15 日 14 时 30 分在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新华工业园双一路 1 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与会议通知披露的一致。 2、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通知为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安排。 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05 月 15 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05 月 15 日上午 9:15 到 9:25, 9:30 到 11:30,下午 13:00 到 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05 月 1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经核查,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规范运作指引》《网络投 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 根据《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截止 2024 年 05 月 09 日下午 15:00 深圳证券交易 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http://www.dz148.com 山 东 德 洲 律 师 事 务 所 地址:东方红东路董子文化街对面 电话: 0534-2363000 2699000 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权 登记日的确定符合《股东大会规则》关于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 间的间隔日的有关规定。 经审查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 人的身份证明资料和授权委托文件,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大 会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网络投票统计表, 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 人 , 代 表 股 份 73,318,39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4.075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 东 3 人,代表股份 6,2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37%;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含网络投票股东)共 3 人,代表股份 6,2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37%。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王庆华先生主持会 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本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本所律师认为, 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与公司 董事会公告的议案内容一致,并未出现会议过程中修改议案内容的 情形,也未出现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http://www.dz148.com 山 东 德 洲 律 师 事 务 所 地址:东方红东路董子文化街对面 电话: 0534-2363000 2699000 (二)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按照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其中,现场会议以书面记名 投票的方式对会议通知公告中所列议案进行了表决,并由股东代表、 监事代表以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 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现场会议的书面记名投票及 网络投票结束后,本次会议的监票人、计票人将两项结果进行了合 并统计。 (三)根据表决结果及本所律师的审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73,320,99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51%;反对 3,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4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2,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 东所持股份的 41.9355%;反对 3,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 东所持股份的 58.064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73,320,99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51%;反对 3,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http://www.dz148.com 山 东 德 洲 律 师 事 务 所 地址:东方红东路董子文化街对面 电话: 0534-2363000 2699000 持股份的 0.004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2,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 东所持股份的 41.9355%;反对 3,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 东所持股份的 58.064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关于<2023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73,320,99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51%;反对 3,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4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2,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 东所持股份的 41.9355%;反对 3,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 东所持股份的 58.064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73,320,99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51%;反对 3,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4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2,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 http://www.dz148.com 山 东 德 洲 律 师 事 务 所 地址:东方红东路董子文化街对面 电话: 0534-2363000 2699000 东所持股份的 41.9355%;反对 3,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 东所持股份的 58.064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73,320,99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51%;反对 3,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4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2,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 东所持股份的 41.9355%;反对 3,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 东所持股份的 58.064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73,320,99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51%;反对 3,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4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2,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 东所持股份的 41.9355%;反对 3,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 东所持股份的 58.064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http://www.dz148.com 山 东 德 洲 律 师 事 务 所 地址:东方红东路董子文化街对面 电话: 0534-2363000 2699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73,320,99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51%;反对 3,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4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2,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 东所持股份的 41.9355%;反对 3,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 东所持股份的 58.064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73,320,99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51%;反对 3,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4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2,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 东所持股份的 41.9355%;反对 3,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 东所持股份的 58.064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备案的议案》; http://www.dz148.com 山 东 德 洲 律 师 事 务 所 地址:东方红东路董子文化街对面 电话: 0534-2363000 2699000 表决结果为:同意 73,320,99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51%;反对 3,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4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2,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 东所持股份的 41.9355%;反对 3,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 东所持股份的 58.064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73,320,99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51%;反对 3,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4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2,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 东所持股份的 41.9355%;反对 3,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 东所持股份的 58.064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1、《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73,320,99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51%;反对 3,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4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http://www.dz148.com 山 东 德 洲 律 师 事 务 所 地址:东方红东路董子文化街对面 电话: 0534-2363000 2699000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2,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 东所持股份的 41.9355%;反对 3,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 东所持股份的 58.064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12.01 选举王庆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 73,320,99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51%。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2,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9355%。 12.02 选举姚建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 73,320,99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51%。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2,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9355%。 12.03 选举赵福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 73,320,99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51%。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2,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 http://www.dz148.com 山 东 德 洲 律 师 事 务 所 地址:东方红东路董子文化街对面 电话: 0534-2363000 2699000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9355%。 12.04 选举黄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 73,320,99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51%。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2,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9355%。 12.05 选举崔海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 73,320,99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51%。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2,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9355%。 12.06 选举孔令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 73,320,99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51%。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2,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9355%。 1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13.01 选举周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 73,320,99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51%。 http://www.dz148.com 山 东 德 洲 律 师 事 务 所 地址:东方红东路董子文化街对面 电话: 0534-2363000 2699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2,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9355%。 13.02 选举李彬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 73,320,99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51%。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2,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9355%。 13.03 选举崔振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 73,320,99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51%。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2,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9355%。 14、《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候选人的议案》 14.01 选举张俊霞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 73,320,99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51%。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2,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9355%。 14.02 选举任玉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 73,320,99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 http://www.dz148.com 山 东 德 洲 律 师 事 务 所 地址:东方红东路董子文化街对面 电话: 0534-2363000 2699000 权股份总数的 99.9951%。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2,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9355%。 上述议案 12、议案 13、议案 14 均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议 案 9 为特别表决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同意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 根据会议统计结果,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由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权票数通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对表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以及审议议案表 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 《规范运作指引》《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 http://www.dz148.com 山 东 德 洲 律 师 事 务 所 地址:东方红东路董子文化街对面 电话: 0534-2363000 2699000 (此页无正文,为山东德洲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之签章页) 山东德洲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见证律师: 陈 永 东 信 跃 发 代 凤 凤 2024 年 05 月 15 日 http://www.dz14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