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一科技:华泰联合证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4-12-2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本保荐机构”)作为
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一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双一科技部分募投项目延
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315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734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 32.1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56,960,800.00 元,扣除本次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74,326,000.00 元,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482,634,800.00 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7 年 8 月 3 日出具了大信
验字[2017]第 3-00031 号《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
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签署了相应的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情况,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
行费用后将用于实施以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 机舱罩及大型非金属模具产业化项目 23,188
2 复合材料应用研发中心项目 5,018
1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3 年产十万件车辆用复合材料制品项目 12,058
4 补充流动资金 8,000
合 计 48,264
二、募投项目变更和实施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六次临时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和延期完成的议案》。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
募投项目部分结项和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后的具体情况及实施情况:
单位:万元
序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号 日实际投入金额
机舱罩及大型非金属模具产业化项
1 15,888 18,641.38
目
2 复合材料应用研发中心项目 12,318 9,283.43
年产十万件车辆用复合材料制品项
3 3,221.17 3,221.17
目
4 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9,437.45 9,437.45
5 补充流动资金 8,000 8,000.00
合 计 48,864.62 48,583.43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复合材料应用研发中心项目”因置换项目用地,土地使用权证取得时间长
等问题导致建设施工许可证于 2021 年 3 月份才取得,项目开工时间延期。2023
年该项目主体已全部完工仅剩余部分收尾非主要工程,外墙方案已于下半年确定
待收尾工程完工后即可实施,但受季节温度影响,为保证施工安全,2023 年未
能进行外墙施工。公司将“复合材料应用研发中心项目”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日
期继续延长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受房地产行业下行影响,项目承建方未能在 2024 年对主体工程的
收尾工作组织有效施工,影响了工程外墙和内装施工进度。公司迅速制定应急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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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并多次协调承建方,目前项目工程已稳步推进实施。
为了募投项目实施的安全性及更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要求,有效提升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果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质量,降低募集资金的使用风险。
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复合材料应用研发中心项目”延
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
本次延期未改变部分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
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
划。公司后续将进一步加快推进部分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促使部分募投项目尽快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五、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复合材料应用研发中心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不属于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的情况,是根据项目实施的客观情况做出的调整。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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