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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环环保: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2024-09-05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中环环保

 保荐代表人姓名:韩芒                     联系电话:0755- 25869909

 保荐代表人姓名:幸强                     联系电话:0755- 25860581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
                                                              是
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
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是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5、现场检查情况


                                      1
(1)现场检查次数                                             0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5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徽 中环 环保 科技 股份 有限 公 司
                                               2023 年度跟踪报告》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是
                                               承德县承德绿源热电建设项目未
                                               达到预计效益,主要系:1、项目
                                               垃圾量不饱和,产能未能完全释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放;2、竞争性上网电价暂未取得
                                               政府批复文件,该部分收入暂未
                                               确认所致
                                               保荐机构已与公司沟通该募投项
                                               目未达到预计效益的原因,并将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持续关注该募投项目的运营及效
                                               益情况,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
(2)培训日期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


                                   2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
3、 “三会”运作                          无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
                                  承德县承德绿源热电 保荐机构已与公司沟
                                  建设项目未达到预计 通该募投项目未达到
                                  效益                  预计效益的原因,并将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持续关注该募投项目
                                                        的运营及效益情况,督
                                                        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6、关联交易                               无                     -
7、对外担保                               无                     -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无                     -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中介机构均积极配合
                                                                 -
                                  保荐机构的持续督导
                                  工作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公司 2024 年 1-6 月净 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 利润较上年同期降幅 上市公司的业绩情况,
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超过 30%,主要系: 并督导上市公司按照
                                  1、公司固废业务产能 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
                                  未完全释放;2、部分 息披露义务
                                  项目进入运营期,上
                                  年同期资本化的利息
                                  计入财务费用,导致
                                  财务费用增加;3、本
                                  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较上期增加;4、本期
                                  资产处置收益较上期
                                  减少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3
                                                    是否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前股东自愿锁定以及再
                                                     是                   -
融资时股份锁定的承诺
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前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
                                                     是                   -
意向、延长锁定的承诺
3、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承诺            是                   -
4、关于填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再融资时被摊薄
                                                     是                   -
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5、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
6、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承诺                              是                   -
7、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是                   -
8、关于消除或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
9、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
10、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是                   -
11、实际控制人关于半年内不减持股票的承诺             是                   -
12、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
                                                     是                   -
承诺
13、部分股东股份减持承诺                             是                   -
14、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
                                                     是                   -
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的承诺
15、关于 2019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
                                                     是                   -
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的承诺
16、对发行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
                                                     是                   -
时性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        报告期内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对
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         发行人或因发行人对保荐机构采取监
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五、其他说明


                                     4
    本报告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保荐机构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年度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韩 芒                      幸 强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