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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马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2024-11-02  

证券代码:300698           证券简称:万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9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属于合作意向的框架性文件,在本协议基础上,
各方签订的各项具体业务协议、合同均应遵照本协议所确立的原则。本协议项下
涉及的具体业务,均须另行签订业务合同,未来合作方式、进展尚存在不确定性。
    2、上海优咔主要提供自动驾驶数据闭环工具链以及与之相关的端、管、云、
边产品与服务,例如 5G 双卡、车联网业务管理平台、车联网边缘云产品等,为
车企的自动驾驶算法研发与模型训练提供工具及环境,不直接提供自动驾驶算法
和控制器的研发。
    3、本框架协议未明确具体的合作方式和金额,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
双方后续进一步具体的合作情况而定。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分析、谨慎决策、注
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署概况
    近日,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优咔网
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优咔”)与常州市人民政府、中移(苏州)软
件技术有限公司、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各方在友
好合作的基础上,为进一步促进共同发展,本着资源互通、合作共赢的总目标,
加强全面合作关系。
    本次签订的协议是框架合作协议,没有具体合同金额。根据《公司章程》及
相关规定,本次合同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后续合作进展
中,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合同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1)常州市人民政府
    拥有良好的工业基础和技术积累,特别是在新能源产业方面表现突出,被誉
为“新能源之都”。常州在新能源领域的区位优势和在智算领域的创新与投入,
正逐步构建起一个集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人才培养为一体的综合性平台,使其
成为了中国东部地区的一个科技创新高地。
   (2)中移(苏州)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508781783X7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317,2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万国光
    注册地址:苏州高新区昆仑山路 58 号 1 幢
    经营范围:移动通信技术、因特网应用技术、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并提供
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应用软件服务,并提供技术服务;计算
机软硬件产品及配件的生产、销售;计算机设备租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自有房屋租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增值电信业务(按照《增值电信
业务经营许可证》上范围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云计算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销售;互联网数据服
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会
议及展览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聚焦移动云业务,基于自身在云计算、
大数据、网管、IT 支撑系统等领域的技术积累,构建云设施、提供云服务、汇
聚云生态,实现移动云研发、运营和支撑一体化。
   (3)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
    位于常州市北部,作为常州国家高新区,是 1992 年 11 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
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02 年 4 月在高新区基础上设立了常州市新北
区,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管理体制。目前下辖 5 镇 5 街道,一个省级
经济开发区,一个综合保税区,面积 508.91 平方公里,常住人口 90.29 万人。
相继获得“全国国家高新区建设 20 周年先进集体”“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
地”“国家级绿色园区”“江苏省先进开发区”等荣誉称号,连续 4 年获评全
省高质量发展先进区。
    截至目前,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上述合作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合作方信用状况良好,
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次框架合同约定的交易内容符合
上海优咔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具备实施合同所需必要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作各方
    甲方:常州市人民政府
    乙方:中移(苏州)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丙方: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
    丁方:上海优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二)合作内容
    1、党建共建合作
    各方积极发挥各自优势,不断改进共建方式和活动形式,探讨党建引领业务
发展的新路径,使各方组织的功能和作用得到有效提升,确保共建成效真正落地。
    2、构建自动驾驶数据闭环解决方案
    为满足汽车产业智能化转型的需求,各方共同构建自动驾驶数据闭环解决方
案,满足车企的智算业务需求。在此基础上,共同构建以大模型、大数据、大算
力为特征的智算综合解决方案,为各行业提供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的能力。
    上海优咔在各方支持下,利用优咔遨云产品能力,通过行业领先的自动驾驶
和大模型数据闭环工具链平台等 AI 企业级软件,基于端管云边技术架构,与中
移(苏州)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共同整合,共同推动 5G-A、车路云一体化、Robotaxi
等自动驾驶产业相关的试验平台工作,满足车企自动驾驶数据闭环需求。利用常
州政府提供的基础支撑资源,构建面向自动驾驶的智算中心,帮助主机厂客户构
建自主可控的自动驾驶数据处理、算法训练及仿真平台,助力车企在数据采集、
传输、存储和处理方面提质增效。
    3、推进行业技术应用标准
    各方基于各自产业、技术优势,推动智能网联、自动驾驶、工业等新技术领
域的行业标准探索研究,推动制定行业标准,统一行业内的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
推动产业技术创新和技术升级。
    4、打造车联网、自动驾驶领域标杆案例
    在构建行业领先的车联网领域、自动驾驶数据闭环解决方案基础上,各方共
同打造市场标杆。基于各方优势能力,完成汽车领域的智算解决方案和产品验证,
在各自领域优先进行市场推广。各方共同推进工业、交通领域人工智能创新应用,
特别是大模型能力构建和落地,围绕人工智能与大模型在工业领域的应用,推动
业务规模化发展。共同推进人工智能算力基础设施、软件平台及服务能力构建和
落地。
    常州政府提供基础设施等,为各方的合作提供落地基础资源保障,不断拓展
自动驾驶产业链,吸引相关企业在本区域内开展自动驾驶数据闭环业务,并扩展
至更广泛的智算领域。上海优咔和中移(苏州)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共同整合销售
力量以及金融相关资源,充分利用对方在全国范围内的市场团队,共同商讨和制
定联合市场拓展的商业目标和金融协作办法,共同赋能市场、共同打单、共同交
付,展开全方位加强市场协作。
    各方联合加强汽车行业网联及智能化品牌推广,共同参与产业活动,强化媒
体宣传矩阵,以本地为依托,共同打造行业标杆,推动案例全国推广复制,并联
合布局海外市场。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与上述各方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有助于各方建立全面战略合作
关系,遵循优势互补、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
和相关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充分发挥各自在政策、信息、资源和资金等方面的优
势,实现联动发展、合作共赢。签署本协议有助于优咔科技与战略合作伙伴进一
步增强“遨云”自动驾驶解决方案的实力,共同推进面向自动驾驶与智能座舱的
智算中心及工具链建成落地,为汽车行业智能化发展做出贡献。
    五、风险提示
    上海优咔主要提供自动驾驶数据闭环工具链以及与之相关的端、管、云、边
产品与服务,例如 5G 双卡、车联网业务管理平台、车联网边缘云产品等,为车
企的自动驾驶算法研发与模型训练提供工具及环境,不直接提供自动驾驶算法和
控制器的研发。本协议的具体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大股东唐金元先生通过集合竞价方式减持
公司股份 84,597 股,除此外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未发生变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拟在未来三个
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
     2、公司最近三年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署情况
序号 合作方                     协议名称       披露日期              进展情况
                                《车联网产品
 1     高新兴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11 日   合同正常履行中
                                框架合同》
                                《产品合作框
 2     浙江寰福科技有限公司                    2022 年 9 月 27 日    合同正常履行中
                                架协议》
       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   《战略合作框
 3                                             2022 年 12 月 22 日   合同正常履行中
       司乘用车公司             架协议》
       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   《合作框架协
 4                                             2023 年 8 月 31 日    合同正常履行中
       委员会                   议》
                                《战略合作框
 5     杭州朗歌科技有限公司                    2024 年 3 月 22 日    合同正常履行中
                                架协议》
       丽台(上海)信息科技有   《战略合作框
 6                                             2024 年 6 月 25 日    合同正常履行中
       限公司                   架协议》
     七、报备文件
     1、《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