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威复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2024-04-09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
评估报告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
下: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 资质条件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2023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78 人
2023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533 人
2023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3 人
2022 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461,400 万元
2022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40,800 万元
2022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51,600 万元
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71 家
(二)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
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
的职责,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已
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2023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1、年审期间出具报告总体情况
立信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职业规范的要求,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执行了相关工作,并出具了《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
告》。
2、年审期间与管理层的沟通情况
在审计过程中,立信制定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执行
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独立性、审
计范围、人员和时间安排、重要审计发现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审计委员
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
下:
1、 审计委员会对立信 2022 年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立信为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要求,同意
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对 2023 年度
审计工作的初步准备工作,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
进行了沟通。双方协商确定相关时间安排,审计委员会对审计工作提出意见和
建议。
3、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
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的议案》、《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 总体评价
经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按时高质量完
成了公司 2023 年度年报审计工作,出具了恰当的审计报告。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