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石创: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2024-10-29
证券代码:300706 证券简称:阿石创 公告编号:2024-054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
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35 人,其中首次授予部分 31 人,预留授予
部分 4 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30.15 万股,
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20%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7.25 万股,
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5%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本次归属价格:11.44 元/股(调整后)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石创”或“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
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及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
下:
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3、限制性股票数量: 153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33 万股,预
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20 万股)
4、限制性股票数量归属价格:11.48 元/股(调整前)
5、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在本公司(含子公司 )任职
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6、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归属安排
(1)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全部 归属或
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54 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
40%
的第一个归属期 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
30%
的第二个归属期 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
30%
的第三个归属期 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22 年三季报披露之前授出,则各期归属时间安
排与首次授予一致;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22 年三季报披露之后授出,则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
50%
的第一个归属期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
50%
的第二个归属期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
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按照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担保或偿
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
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担保或偿还债
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归属条件已成就的限制性股
票归属事宜。
7、额外限售期
(1)除法定高管外所有的激励对象承诺每批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自每个
归属期的首个交易日起的 6 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向任意第三人转让当期已满足归
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2)公司将统一办理各批次满足归属条件且满足 6 个月额外限售期要求的限
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
(3)为避免疑问,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在 6 个月的额外限售期内发生异
动不影响限售期届满后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当批次已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的归属事宜。
8、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
(1)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
限。
(2)激励对象公司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 2022-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
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图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指标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
第一个归属期
或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0%
第二个归属期
或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0%。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60%
第三个归属期
或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60%。
注:1、以上“营业收入”“净利润”指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
据。2、以上“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剔除各期激励计划股份
支付费用影响后的数值为计算依据(下同)。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 2022 年三季报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部分业绩考
核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 2022 年三季报披露之后授予,
则预留部分考核年度为 2023-2024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
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指标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0%
第一个归属期
或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0%。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60%
第二个归属期
或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60%。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
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个人年度 KPI 考核结果 个人业绩系数
当个人 KPI≥80 分 100%
当 60≤个人 KPI<80 分 80%
当个人 KPI<60 分 0%
注:具体绩效考核分数确定根据公司绩效考核制度组织实施。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业绩系数。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
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
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
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2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核实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3、2022 年 9 月 29 日至 2022 年 10 月 8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
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2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65)。
4、2022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
于同日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
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69)。
5、2022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
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
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23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
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
表了核查意见。
8、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的差异
1、2022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和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
确定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10 月 19 日,以 11.48 元/股的价格向 44 名激励对象授
予 133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
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2 人因个人原因离
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 6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
并按作废处理。
根据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2022 年度审计报告》及《激励计划》相关
规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未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不满足归
属条件,作废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但第一个归属期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合计作废数量 53.2 万股(含上述已离职 2 人首次授予但第一个归属期尚未
归属的 2.4 万股限制性股票)。
综上,上述共计作废的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6.8 万股。
3、2023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因公司已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含预留授予)由 11.48 元/股调整为 11.47 元/股。
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5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
合激励资格,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 7.20 万股(不含第一个归属期已取消归
属的 4.8 万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按作废处理。
本次实际预留授予 14.50 万股限制性股票,剩余 5.50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再授
予,按作废失效处理。
4、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因公司已实施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含预留授予)由 11.47 元/股调整为 11.44 元/股。
鉴于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5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含 在 离
职程序中 1 人)、1 名激励 对象被选举成为监事,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授予但尚
未归属的合计 8.70 万股(不含第一个归属期已取消归属的 5.80 万股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按作废处理。
除上述内容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
异。
二、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
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的说明
(一)董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管理
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
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相关归属事宜。本次符
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35 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7.40 万股。
(二)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
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日为 2022
年 10 月 19 日,第二个等待期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届满。因此,本次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为 2024 年 10 月 19 日至 2025 年 10 月 18 日。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授予日为 2023
年 9 月 28 日,第一个等待期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届满。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 2024 年 9 月 28 日至 2025 年 9 月 27 日。
(三)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
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情况说明
归属条件 是否达到归属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归属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满足归属条件。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经审计,2023 年度,公司合
并报表营业收入
首次授予第二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 957,927,296.54 元,2023 年
个归属期、预 增长率不低于 40% 营业收入增长率为 56.94%,
留授予第一个 或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增 达到了业绩指标的考核要
归属期 长率不低于 40%。 求,满足归属条件。
注:1、以上“营业收入”“净利润”指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合并
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以上“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剔除各期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数值为计算依据(下同)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4、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且仍在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
职激励对象共 35 名,其中首
上的任职期限。
次授予部分 31 名,预留授予
部分 4 名。
5、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
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
股份数量。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
量:
本次可归属的 35 名激励对象
个人年度 KPI 考核结果 个人业绩系数 中,首次授予部分 31 名激励
对象个人业绩系数为 100%、
当个人 KPI≥80 分 100%
预留授予部分 4 名激励对象
当 60≤个人 KPI<80 分 80% 个人业绩系数为 100%。
当个人 KPI<60 分 0% 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
定办理后续归属相关事宜。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业
绩系数。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
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首次授予部分额外限售期 6个
月的等待期将于 2025 年 4 月
6、除法定高管外所有的激励对象承诺每批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
18 日届满。预留授予部分额
票自每个归属期的首个交易日起的 6 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向任
外限售期 6 个月的等待期将于
意第三人转让当期已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将统一
2025 年 3 月 27 日届满。公司
办理各批次满足归属条件且满足 6 个月额外限售期要求的限制
将 办 理 对 应 批次满足归属条
性股票的归属事宜。
件 的 限 制 性 股票的归属事
宜。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 2022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归属,并按照本激
励计划的规定办理后续归属相关事宜。
(四)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本次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详见公司披
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3)。
三、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及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一)首次授予部分
1、授予日:2022 年 10 月 19 日
2、归属人数:31 人;
3、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30.15 万股;
4、授予价格:11.44 元/股(调整后);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6、本次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属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归属的
本次归属首 首次授予部
次授予的第 分第二个归
获授的限制
序 二个归属期 属期限制性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号 可归属的限 股票数量占
(万股)
制性股票数 已获授限制
量(万股) 性股票总量
的比例(%)
副总经理、财务总
1 赵秀华 中国 8 2.4 30.00%
监
2 陈世荣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5 1.5 30.00%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
中国
3 苏百樱 心技术(业务)人 2.5 0.75 30.00%
台湾
员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
中国
4 陈宗鸿 心技术(业务)人 2.5 0.75 30.00%
台湾
员
其他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
82.50 24.75 30.00%
员(27 人)
合计 100.50 30.15 30.0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数量累
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
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预留授予部分
1、授予日:2023 年 9 月 28 日
2、归属人数:4 人;
3、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7.25 万股;
4、授予价格:11.44 元/股(调整后);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6、本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属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归属的
本次归属预留 预留授予部
授予部分第一 分第一个归
获授的限制
序 个归属期可归 属期限制性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号 属的限制性股 股票数量占
(万股)
票数量(万 已获授限制
股) 性股票总量
的比例(%)
1 李强 中国 董事 4 2 50%
副总经理、董事会
2 孙昊 中国 5.00 2.5 50%
秘书
其他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
5.00 2.75 50%
员(2 人)
合计 14.50 7.25 5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
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
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四、监事会意见
(一)监事会就激励计划设定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发表的明确意
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
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归
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本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
划》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除 5 名激励对象离职、1 名激励对象被选举成 为监事外,本次拟归属的 35 名激
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
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2 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激励对象获授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
件已经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
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
五、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在授予日前 6 个月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含持股 5%以上的股东。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
6 个月内无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六、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种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首
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将在授予
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
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
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
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
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
本 次 归 属 限 制 性 股 票 37.40 万 股 , 总 股 本 将 由 152,852,499 股增加至
153,226,499 股,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 体以会计
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
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七、律师意见
上 海嘉厚律师事务所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
调整、本次归属和本次作废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
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
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上海嘉厚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 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