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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威唐工业: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24-02-27  

  证券代码:300707                证券简称:威唐工业           公告编号:2024-019
  债券代码:123088                债券简称:威唐转债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张锡亮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以电话、电
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结合通讯方式进行
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张锡亮先生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
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
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
了《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
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张锡亮先生、吉天生先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须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股权激
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
营目标的实现,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
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张锡亮先生、吉天生先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须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
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公
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事项:
    (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
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
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
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
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直接调
减或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
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
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
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
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10、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
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
协议;
    12、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
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
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
的批准;
    13、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
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
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
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包含增资、减资
等情形);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三)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
    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四)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
《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
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张锡亮先生、吉天生先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须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决定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星期五)上午 10: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1)。
    表决情况: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