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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隆光电:关于股东持股比例降至5%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2024-07-22  

   证券代码:300710              证券简称:万隆光电        公告编号:2024-030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持股比例降至 5%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公司股东海南立安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
  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股东海南立安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立安民投资”)所持部分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
 司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权益变动后,立安民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4,974,565 股,占公司总股
 本 5%。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
 东立安民投资出具的《持股比例降至 5%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立安民投资因质押违约担保,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被法院强制执
 行。本次权益变动后,立安民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4,974,565 股,占公司总股本
 5%。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股份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执行股数
   股东名称           执行方式         执行时间                        执行比例
                                                          (股)
海南立安民投资合                  2023/9/22~2023/12/29   1,522,500       1.53%
 伙企业(有限合       集中竞价
                                  2024/7/16~2024/7/17    424,000         0.43%
      伙)
             合计                           -            1,946,500       1.96%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股数(股)
                                             例(%)                     例(%)
海南立安
民投资合
 伙企业      无限售条件股份     6,921,065         6.96%     4,974,565        5.00%
(有限合
  伙)

         注:上述数值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系立安民投资因质押担保违约,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
  法院强制执行所致。其中,立安民投资持有的公司 1,522,500 股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1.53%)已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9 日期间被法院强制
  执行完毕。立安民投资持有的公司 984,95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99%)
  于 2024 年 7 月 9 日至 2024 年 10 月 8 日期间内被法院强制执行,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法院对上述股份尚未执行完毕。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1 日、2024 年 6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
  划期限届满的公告》(2024-002)、《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公司
  股份可能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2024-029)。

         2、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3、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立安民投资所持公司股份降至 5%,
  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
  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上述事项属于应当编
制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情形,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关于持股比例降至 5%的告知函》;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