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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可瑞: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关于对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的回复2024-05-31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外经贸大厦 15 层 / 922-926   (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关于对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容诚专字[2024]518Z0673 号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可瑞”)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4)第 135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
据问询函的要求,本所对问询函中需要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的问题进行了认真
核查,现将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本问询函回复中货币金额除特别说明外,均以万元为单位,若出现总计数尾
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1
    2、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 2.25 亿元,应收账款周转率为 1.32,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 0.34 亿元。报告期末,你公司 1 年以上账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
0.81 亿元,同比增长 118.91%。请你公司结合授信政策、主要客户信用情况等,说明
你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是否存在较大差异,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
刺激销售的情形;说明报告期内客户回款周期延长的原因,长账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与
同行业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差异,结合销售信用政策,说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
性与合理性。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公司说明

    (一)结合授信政策、主要客户信用情况等,说明你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应收
账款周转率是否存在较大差异,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刺激销售的情形

    1、公司授信政策

    公司根据客户资信状况、合作历史、采购规模和业务重要性等,授予主要客户一定
的信用期限,信用期限一般不超过 180 天。对于新客户或交易金额较小的客户,公司与
客户协商确定具体信用期限和结算条款。2023 年度,公司授信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

    2023 年末,前十大应收账款客户授信政策如下:

                                                                                     2023 年度授信
  序号    客户名称    应收账款余额(万元)    占比(%)            信用期
                                                                                     政策是否变化

   1       客户一                  2,079.93         9.24           180 天                 否

   2       客户二                  2,032.98         9.03            60 天                 否

   3       客户三                  1,895.98         8.42            90 天                 否

                                                            3 个月付 30%,9 个月付
   4       客户四                  1,624.10         7.22                                  否
                                                            60%,余下一年内付清

   5       客户五                  1,140.05         5.06            60 天                 否

                                                           预付 10%,货到 3 个月付
   6       客户六                    714.23         3.17                                  否
                                                           60%,货到 6 个月付 30%

   7       客户七                    643.06         2.86    预付 30%,尾款 90 天          否

   8       客户八                    640.72         2.85            60 天                 否


                                               2
                                                                                    2023 年度授信
序号     客户名称     应收账款余额(万元)       占比(%)               信用期
                                                                                    政策是否变化

  9       客户九                      564.01             2.51            90 天           否

 10       客户十                      539.75             2.40            60 天           否

           合计                     11,270.54           52.76

  2、公司主要客户信用情况

  2023 年末,前十大应收账款客户信用情况如下:

                    应收账款余额      占比                                          是否发生重大
序号   客户名称                                                 客户情况
                      (万元)       (%)                                           不利变化
                                                 1992 年 9 月成立,注册资本 20000
                                                 万人民币,港股上市公司的全资子
 1      客户一           2,079.93         9.24                                           否
                                                 公司,从事汽车充电设备及电源的
                                                           研发、生产、销售
                                                      2014 年 7 月成立,注册资本
                                                 5197.5 万元,从事配电及控制设备
 2      客户二           2,032.98         9.03                                           否
                                                 制造、充电控制设备租赁、电动汽
                                                         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
                                                 2015 年 6 月成立,注册资本 10000
 3      客户三           1,895.98         8.42 万元,从事配电开关控制、新能源            否
                                                 设备的销售,主要客户深圳比亚迪
                                                 1999 年 5 月成立,注册资本 21462
 4      客户四           1,624.10         7.22 万元,从事汽车充电设备及电力设            否
                                                                备的销售
                                                      2016 年 6 月成立,注册资本
                                                  1909.13 万,从事汽车充电设备及
 5      客户五           1,140.05         5.06                                           否
                                                 电源的研发、生产、销售,港股上
                                                           市公司的参股公司
                                                 2010 年 9 月成立,注册资本 20050
                                                 万元,从事电力电子、开关电源、
 6      客户六            714.23          3.17                                           否
                                                 高压直流电源设备的生产与销售,
                                                      是三大通讯运营商合格供应商
                                                 2016 年 7 月成立,注册资本 10000
 7      客户七            643.06          2.86 万元,从事新能源充电设备开发与            否
                                                                  销售


                                                  3
                     应收账款余额      占比                                         是否发生重大
 序号     客户名称                                           客户情况
                       (万元)      (%)                                           不利变化
                                                 2011 年 11 月成立,注册资本 2000
   8        客户八         640.72        2.85 万元人民币,从事电气设备的生产                否
                                                               与销售
                                                     2000 年 2 月成立,注册资本
   9        客户九         564.01        2.51 22709.414 万元人民币,主营新能                否
                                                        源充电桩,上市公司
                                                     2016 年 4 月成立,注册资本
  10        客户十         539.75        2.40 1391.99 万元人民币,主要从事充                否
                                                     电桩及新能源换电设施的销售
             合计        11,270.54      52.76

    客户四与公司处于法律诉讼阶段,目前处于一审重审状态,已冻结客户银行存款
17,862,511.41 元;公司 2023 年前十大应收账款客户或为上市公司参控股、或为区域性
头部企业、或为资金较为雄厚的优质客户,上述客户的信用及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实时
关注客户的生产经营情况,在上述客户基本经营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时,公司及时采
取相应措施。

    3、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

    2021-2023 年,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公司对比如下:

          名称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中恒电气                                 1.62                       1.58                        1.73
 通合科技                                 1.84                       1.63                        1.32
 盛弘股份                                 3.96                       3.23                        2.74
 中远通                                   3.42                       3.43                        3.79
 行业平均                                 2.71                       2.47                        2.40
 英可瑞                                   1.32                       1.76                        1.58

    2021-2023 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与中恒电气、
通合科技较为接近,低于盛弘股份、中远通。公司 2023 年应收账款周转率有所下降,
主要系部分客户回款周期延长,原因详见本题相关回复(二)。

    综上所述,公司针对公司根据客户资信状况、合作历史、采购规模和业务重要性等,
授予主要客户一定的信用期限,2023 年度公司授信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要客户

                                                 4
信用及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与中恒电气、
通合科技较为接近,不存在放宽信用政策刺激销售的情形。

       (二)说明报告期内客户回款周期延长的原因,长账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与同行业
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差异,结合销售信用政策,说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与合
理性

       1、客户回款周期延长的原因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龄情况如下: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账   龄
                         账面余额(万元)       占比(%)         账面余额(万元)    占比(%)
 1 年以内                           14,377.35             63.88           21,091.93             84.92
 1-2 年                              5,395.08             23.97             864.45               3.48
 2-3 年                                218.25              0.97             877.42               3.53
 3-4 年                                845.07              3.75            1,679.75              6.76
 4-5 年                              1,473.16              6.54             140.87               0.57
 5 年以上                              199.52              0.89             184.12               0.74
            合计                    22,508.43            100.00           24,838.54            100.00

      2023 年客户回款周期延长,主要体现在 1-2 年、4-5 年账龄应收账款金额及占比提
升。

      1-2 年账龄应收账款主要构成如下:

                    应收账款余额
 序号 客户名称                      占比(%)                         未回款原因
                     (万元)
                                                 新能源产品客户,其下游客户回款较慢,资金紧
  1       客户一         1,761.44         32.65 张,因此对公司货款支付有所延迟,2023 年有陆
                                                              续回款,期后已回款 9%
                                                 新能源产品客户,其下游客户回款较慢,资金紧
  2       客户二           766.99         14.22 张,因此对公司货款支付有所延迟,2023 年有陆
                                                             续回款,期后已回款 67%
                                                 新能源产品客户,其下游客户回款较慢,资金紧
  3       客户三           539.75         10.00 张,因此对公司货款支付有所延迟,2023 年有陆
                                                                        续回款



                                                 5
                     应收账款余额
 序号 客户名称                        占比(%)                    未回款原因
                       (万元)
                                                   新能源产品客户,其下游客户回款较慢,资金紧
  4       客户四            537.25         9.96 张,因此对公司货款支付有所延迟,2023 年有陆
                                                             续回款,期后已回款 34%
                                                   电力电源产品客户,其下游客户回款较慢,资金
  5       客户五            403.04         7.47 紧张,因此对公司货款支付有所延迟,2023 年有
                                                            陆续回款,期后已回款 99%
           合计            4,008.47       74.30

      注:期后已回款截至 2024 年 5 月 30 日。
      1-2 年账龄应收账款占比提升主要为部分客户下游客户回款较慢,年末资金较为紧
张,对公司货款支付有所延迟,期后已部分回款,针对逾期未回款客户,公司将加大催
收力度。

      4-5 年账龄应收账款主要构成如下:

                     应收账款余额
 序号     客户名称                    占比(%)                     未回款原因
                       (万元)
                                                   存在合同纠纷,公司已提起诉讼,其中存在争议
  1     客户一              989.80         67.19 的应收账款 604.27 万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剩余部
                                                       分应收账款已按账龄计提 80%的坏账准备
                                                   存在合同纠纷,公司胜诉,已申请强制执行,对
  2     客户二              218.56         14.84
                                                           该公司应收账款已全额计提坏账
                                                   资金周转困难,已签订回款协议,对该公司应收
  3     客户三              125.23           8.5
                                                         账款已按账龄计提 80%的坏账准备
                                                   资金周转困难,公司胜诉,已申请强制执行,对
  4     客户四               51.10          3.47
                                                           该公司应收账款已全额计提坏账
                                                   存在合同纠纷,对该公司应收账款已全额计提坏
  5     客户五               41.12          2.79
                                                                       账
            合计           1,425.81        96.79

      由上表可知,公司 4-5 年账龄应收账款因客户资金周转困难或双方存在合同纠纷而
未及时回款,公司已加大催收货款力度,针对回款意愿较低的客户提起法律诉讼。




                                                   6
    2、长账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同行业可比公司采用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比例情况如下:

                                             账龄组合坏账计提比例(%)
   公司名称
                     1-6 月     7-12 月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中恒电气                5.00       5.00        10.00        15.00       50.00     100.00      100.00
 盛弘股份                3.14       3.14        10.44        30.25       77.32      94.95      100.00
 通合科技                2.00       2.00        10.00        20.00       50.00     100.00      100.00
 中远通                  1.00       5.00        10.00        30.00       50.00      80.00      100.00
 行业平均                2.79       3.79        10.11        23.81       56.83      93.74      100.00
 英可瑞                  5.00       5.00        10.00        20.00       50.00      80.00      100.00

    根据上表,公司长账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3 年末,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应收账款余额               坏账准备余额           计提比例(%)
 中恒电气                                 114,410.97                 18,360.83                  16.05
 盛弘股份                                  84,532.83                  5,899.11                   6.98
 通合科技                                  69,890.45                  4,321.21                   6.18
 中远通                                    38,319.96                  5,778.36                  15.08
 平均值                                    76,788.55                  8,589.88                  11.19
 英可瑞                                    22,508.44                  3,438.43                  15.28

    根据上表,2023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 15.28%,同行业可比公
司平均计提比例为 11.19%,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应收
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综上所述,客户回款周期延长的原因主要系①部分客户下游客户回款较慢,年末资
金较为紧张,对公司货款支付有所延迟;②部分客户资金周转困难或双方存在合同纠纷
而未及时回款。公司长账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具有
合理性;公司已按坏账政策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高于同行业
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7
    二、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了解公司授信政策情况以及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查阅公司主要客户的销售合同,
检查其授信政策;查询公开信息,了解公司主要客户信用情况,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将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公司进行对比,并分析差异原因;

    3、分析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变化情况,并向管理层了解客户回款周期延长的原因;

    4、将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与公司进行对比,检查是否存在重大
差异;

   5、取得公司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明细,复核应收账款账龄以及坏账准备金额计算的
 准确性。

    (二)核查意见

    1、公司根据客户资信状况、合作历史、采购规模和业务重要性等,授予主要客户一
定的信用期限,2023 年度公司授信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要客户信用及财务状况
良好,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与中恒电气、通合科技较为
接近,不存在放宽信用政策刺激销售的情形;

    2、客户回款周期延长主要原因主要系①部分客户下游客户回款较慢,年末资金较
为紧张,对公司货款支付有所延迟;②部分客户资金周转困难或双方存在合同纠纷而未
及时回款。公司长账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具有合理
性;公司已按坏账政策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高于同行业可比
公司平均水平,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8
    3、报告期末,你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为 21,906 万元,同比增长 40.67%,主要
系英可瑞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园上海基地项目及南山留仙洞联建大厦建设款增加所
致;报告期内,你公司存在 2,150 万元投资性房地产重分类至固定资产科目。请你公
司:(1)说明在建工程涉及项目的投资背景、可行性分析及建设进展情况,结合业绩
持续亏损、现金流为负等情况,详细说明你公司进行大额投资的必要性及合理性,是
否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的利益。(2)说明将上述投资性房地产重分类至固定资产科目
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涉及会计政策变更,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3)说明在主营业务持续亏损的情况下,你公司各类生产经营相关的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是否存在重大减值风险,相关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及其合理
性、充分性。请年审会计师对事项(2)、(3)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公司说明

    (二)说明将上述投资性房地产重分类至固定资产科目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涉及
会计政策变更,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公司将自有房产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园项目的英可瑞龙岗产业园部分楼层及配
套商铺对外出租,,根据公司与龙岗区经济促进局签订的《深圳市龙岗区产业发展监管
协议书》,上述房产不得私自转租和转售,且上述出租房产无单独的产权证书,无法单
独出售,公司亦未计划出售上述房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 号——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
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

    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到用于出租的房产无法单独出售,因此将投资性房地重
分类至固定资产科目。重分类前后,公司均使用成本法对相关房产进行计量,资产原值、
折旧年限、残值率等均未发生变化,对公司损益不产生影响。

    综上所述,公司将投资性房地产重分类至固定资产科目具有合理性,不涉及会计政
策变更,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三)说明在主营业务持续亏损的情况下,你公司各类生产经营相关的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是否存在重大减值风险,相关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及其合理性、
充分性
    1、固定资产情况

                                       9
    2023 年末,公司固定资产主要由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构成,合计占比 93.76%,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电子设备及其他    合计
 期末账面原值           17,279.92     3,787.15       511.58          2,481.64   24,060.29
 期末累计折旧            2,585.08     1,093.85       486.43          1,349.56    5,514.92
 期末账面价值           14,694.83     2,693.30        25.15          1,132.08   18,545.36
 占比(%)                 79.24        14.52          0.14              6.10      100.00

    (1)房屋及建筑物

    2023 年末,公司房屋及建筑物账面价值为 14,694.83 万元,占固定资产比重为 79.24%,
主要系 2021 年投入使用的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园项目房产,相关房产位于深圳市龙
岗区,用于公司日常办公、生产经营及研发活动。房屋及建筑物系公司自建,成本较低,
是目前公司的主要经营场所,减值风险较小。

    (2)机器设备

    2023 年末,公司机器设备账面价值为 2,693.30 万元,占固定资产比重为 14.52%,
主要由生产设备和研发专用设备构成。

    公司主营业务持续亏损,但仍保持了一定的毛利率水平,2021-2023 年主营业务毛
利率分别为 28.19%、21.78%和 23.23%,均在 20%以上,公司主营业务持续亏损,主要
系受宏观经济下行及行业市场竞争加剧的影响,公司新产品推出市场晚于预期,公司营
收规模不及预期,现有产品难以获取较好的销售价格,导致公司收入规模有限,而期间
费用等固定支出持续发生,且投入持续增加,2021-2023 年,公司期间费用分别为 7,726.08
万元、10,431.30 万元和 10,974.31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30.27%、30.45%和
40.54%,收入规模有限的情况下,无法有效分摊固定的期间费用支出,对公司盈利能力
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公司管理层对新能源及电源设备业务前景、市场情况、价格走势等进行了研究分析,
为了提升公司业绩,公司采取以下应对措施::(1)聚焦主营业务,加大研发投入,积
极开拓新的市场;(2)加强队伍建设,开展激励计划;(3)优化平台管理,推行降本
增效。通过以上措施,预计未来公司盈利能力将得到有效改善


                                           10
    另一方面,公司所处行业机器设备固定投资较小,2023 年末机器设备账面价值为
2,693.30 万元,占公司资产总额比重为 2.80%,占比较小且已计提一定比例折旧;同时
公司机器设备主要系 2021 年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园投入使用后新增购置,2021-2023
新增机器设备占机器设备账面价值比重为 83.53%,公司主要机器设备成新率较高,运行
情况良好,减值风险较小。

    综上所述,公司未对机器设备计提减值准备。

    (3)电子设备及其他

    2023 年末,公司电子设备及其他账面价值为 1,132.08 万元,占固定资产比重为 6.10%,
主要系办公所用的电脑、桌椅等,单位价值较低、数量较多,能够正常使用,减值风险
较小。

    2、无形资产情况

    2023 年末,公司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土地使用权                  软件                   合计
 期末账面原值                          10,140.82                  407.45                10,548.27
 期末累计摊销                           1,965.22                  388.12                 2,353.34
 期末账面价值                           8,175.60                   19.33                 8,194.93
 占比(%)                                99.76                     0.24                     100

    无形资产中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账面价值
  序号        资产名称      所在地                   面积(㎡)               用途
                                        (万元)
                                                                  用于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园
         英可瑞智能高频开 深圳市龙
   1                                      1,775.65       7,592.39 建设,项目已于 2021 年完工
         关电源产业园        岗区
                                                                           并投入使用
         深圳留仙洞联建大 深圳市南                                 用于深圳留仙洞联建大厦建
   2                                      4,859.15 680.25(注)
         厦土地使用权        山区                                    设,目前项目尚未完工
         英可瑞智能高频开                                         用于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园
                            上海市闵
   3     关电源产业园上海                 1,540.80      14,540.50 上海基地建设,目前项目尚未
                             行区
         基地土地使用权                                                       完工
  合计                                    8,175.60

                                               11
   注:南山联建大厦土地面积共 11,188.3 平方米,为 14 家企业共有,英可瑞占比 6.08%。

    公司土地使用权分别位于深圳市龙岗区、深圳市南山区、上海市闵行区,整体减值
风险较小。其中深圳市龙岗区地块用于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园建设,项目已于 2021 年
完工并投入使用,是目前公司的主要经营场所,减值风险较小;深圳市南山区、上海市
闵行区地块分别用于深圳留仙洞联建大厦建设、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园上海基地建设,
对应公司主要的在建工程项目,目前项目处于正常建设中,减值风险较小。

    3、在建工程情况

    2023 年末,公司在建工程主要由英可瑞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园上海基地、深圳留
仙洞联建大厦项目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资产名称                      账面价值          占比(%)
   1     英可瑞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园上海基地               16,187.58             73.90
   2     深圳留仙洞联建大厦                                  5,370.34             24.52
   3     其他                                                 348.08                  1.59
  合计                                                      21,906.00            100.00

    (1)英可瑞智能高频开关电源产业园上海基地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于 2022 年 3 月 11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
项目暨变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新增“英可瑞智能高频开关电
源产业园上海基地项目”项目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该项目自
2022 年开始大规模建设,目前已完成规划验收,下一阶段准备竣工备案,预计 2024 年
完工并投入使用,减值风险较小。

    (2)深圳留仙洞联建大厦

    深圳留仙洞联建大厦项目为深圳市南山区政府主导统一建设的项目,由英可瑞等 14
家业主单位共建,项目建设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留仙洞总部基地 02 街坊北部,截至 2024
年一季度末该项目的主体进度:塔楼核心筒 51 层结构施工(完成 73%),外框钢结构 38~40
层施工(完成 57%),外框混凝土 31 层浇筑(完成 44%)。该项目原计划 2025 年底竣工,
由于公共卫生事件的反复、特定时期(如中高考)政府强制停工等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


                                          12
深圳市南山区政府牵头组织各联建企业进行协商后决定调整项目竣工时间,项目竣工时
间延期至 2026 年 9 月。该项目完工后,公司计划用于研发及日常办公,减值风险较小。
同行业可比公司中,盛弘股份亦参与了该项目共建。

    综上所述,公司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在建工程减值风险较小,公司主营业务持续
亏损,但仍保持了一定的毛利率水平,通过系列措施,预计未来公司盈利能力将得到有
效改善。



    二、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了解公司将投资性房地产重分类至固定资产科目的原因及合理性,检查相关会
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获取公司 2023 年末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在建工程明细表,了解其主要构成、
用途及项目进展情况,识别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3、对公司 2023 年末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在建工程进行监盘,实地查看资产运行
状态,检查是否存在闲置资产以及在建工程是否正常施工。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1、公司将投资性房地产重分类至固定资产科目具有合理性,不涉及会计政策变更,
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公司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在建工程减值风险较小,公司主营业务持续亏损,但
仍保持了一定的毛利率水平,通过系列措施,预计未来公司盈利能力将得到有效改善。




                                       13
    5、报告期内,你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1,494.77 万元,同比增长 144.99%。
请详细说明政府补助的内容、将相关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损益的原因和依据,是否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公司说明

    (一)政府补助的内容

    2023 年度,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为 1,494.77 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补贴项目                           金额                       占比(%)
 软件退税补贴                                            1,170.43                         78.30
 科研项目补贴                                             305.00                          20.40
 其他项目补贴                                              19.34                           1.30
                合计                                     1,494.77                        100.00

    根据上表,2023 年,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主要由软件退税补贴、科研项目
补贴构成。软件退税补贴系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1]100 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对其增值税
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科研项目补贴系公司开展研发活动,根据
相应政策而申请的政府补贴,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计入当期
     补助名称                      补助内容/补助标准                补助金额
                                                                                损益金额
 产 业 化技 术 升级 按照上一年度不超过经审计的在深圳市内实施
                                                                       150.00            150.00
 资助项目                  的技术改造投资额的 30%给予资助。
                      按企业上一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 5%给予研发
 企 业 研发 投 入支
                       投入奖励,且不超过其在南山区上一年度纳税        100.00            100.00
 持计划补贴
                                 期实际入库税额的 5%。
                       2023 年市科技创新委对于申请企业 2022 年度
 高 新 技术 企 业培 符合加计扣除口径的研发费用,根据费用金额
                                                                        10.00             10.00
 育资助                以阶梯式确认资助金额。研发费用 5000 万以下
                                     补助 10 万元。


                                                14
                                                                              计入当期
     补助名称                    补助内容/补助标准                补助金额
                                                                              损益金额
                      对“重 2022116 轨道交通集中直流照明智能供
 深 圳 市科 技 研发
                      电系统关键技术” 科研课题补贴合计 90 万,       45.00         45.00
 资金
                              2022 和 2023 年各 45 万。
        合计                                                         305.00        305.00

     (二)将相关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损益的原因和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
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2017 修订)》:“第八条 与资产相关的
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
入损益。”“第九条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一)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
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二)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
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软件退税补贴系对公司历史期间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属于与收
益相关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公司在实际收到退税款
的当期计入其他收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科研项目补贴系对公司历史期间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实行补助,均属于与收益相关
的政府补助,且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公司在实际收到补助款的
当期计入其他收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2023 年,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主要由软件退税补贴、科研项目
补贴构成,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二、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取得公司 2023 年度政府补助明细表、主要政府补助项目相关补助政策文件、银
行回单等,检查政府补助金额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15
   2、检查公司政府补助性质的划分是否准确,相关金额计算是否正确,会计处理是否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2023 年,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主要由软件退税补贴、科研项目补贴构成,
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16
    (以下无正文,为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4]518Z0673
号报告之签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潘新华(项目合伙人)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子强




                                2024 年 5 月 31 日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