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伦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4-01-15
证券代码:300715 证券简称:凯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4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保证人”)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和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苏州凯伦高分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凯伦高分子”、“债务人”)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30,000 万元的连带保证
责任,担保期限自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
止,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的授权人签署相关法律合同及文件。具体内容
详见 2023 年 4 月 28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债权人”)签订
了《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公司为确保债权人与凯伦高分子签订的
《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
保证人愿意为债权人与债务人依主合同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本次担
保进展具体如下:
本次担 担保额度
剩余可
担保方 被担保方最 经审批最 本次担保前 本次担 保后已 占上市公 是否
担保 被担 用担保
持股比 近一期资产 高担保额 担保余额 保金额 用担保 司最近一 关联
方 保方 额度
例 负债率 度(万元) (万元) (万元) 额度 期净资产 担保
(万元)
(万元) 比例
凯伦 凯伦
100% 63.25% 130,000 30,000 1,000 101,000 29,000 40.63% 否
股份 高分子
本次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已审议通过的
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苏州凯伦高分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9 年 02 月 21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9MA1XXKK6XM
注册地址 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亨通大道 888 号
注册资本 3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刘吉明
新型高分子建筑防水卷材(聚乙烯丙纶类复合防水卷材、S 型聚氯乙
烯防水卷材除外)生产、销售;销售:非危险性化工原料及产品、建
筑材料;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
经营范围 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塑料制品销
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
凯伦高分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凯伦高分子 100%的股份。
(三)主要财务指标
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3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909,255,552.70 902,191,920.91
负债总额 607,387,012.57 570,659,921.55
净资产 301,868,540.13 331,531,999.36
项目 2022 年 1-12 月(经审计) 2023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87,481,175.73 212,190,322.37
利润总额 1,706,746.84 29,663,459.23
净利润 1,706,746.84 29,663,459.23
被担保方凯伦高分子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相关条款如下:
债权人(甲方):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保证人(乙方):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一)保证担保范围
乙方保证担保范围为主债权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下同)、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付的其他款项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本合同所称“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
仲裁费、鉴定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评估费、拍卖费、公告费、送
达费、差旅费、保险费、保管仓储费、查询费、提存费、过户手续费及税费、汇
款手续费、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等。
(二)保证方式
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主合同项下债权延
期的,保证期间为延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主合同
项下债务分批到期的,则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该批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
年;若甲方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及主合同之约定提前实现债权或解除主
合同的,则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或主合同解除之日起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稳定、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公司能够对其业务经
营和资金使用进行控制,本次担保事项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此次担保符合公
司整体利益,有利于支持全资子公司的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不存在与相关法律法
规相违背的情况,未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行为。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经股东大会授权的 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428,000 万元,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 191,500 万元(含本次), 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80.98%,公司及子公司发生的担保业务均为合并报表范
围内担保,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的《保
证合同》;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