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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达维尔: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12-23  

证券代码:300719          证券简称:安达维尔         公告编号:2024-085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北京安达
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安达
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5 年 1
月 7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决定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月7日(星期二)14:45。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7日(星
期二)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7日(星期
二)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
方式。
    (1)现场投票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
 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
 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
 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31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2024年12月31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顺义区仁和地区杜杨北街19号5幢三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1.00、2.00、3.00为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
   1.00                                                            应选人数5人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        选举赵子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乔少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孙艳玲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葛永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5         选举赵雷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
    2.00                                                       应选人数3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         选举周宁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郭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任自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
    3.00                                                       应选人数2人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选举徐艳波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3.01                                                            √
                 监事
                 选举郝丹丹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3.02                                                            √
                 监事
非累积投票提案

    4.00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

    5.00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


      (二)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2024年12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1、上述提案 1.00、2.00、3.00 需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董
  事 5 人、独立董事 3 人、非职工代表监事 2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
  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其中,提案 2.00 涉及选举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2、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
  资者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不包含 5%以及不包含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上述提案 4.00、5.00 需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且不能委托其他股东代为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
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式样详见附件1)、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
托书(式样详见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
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
但出席现场会议时应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
登记表》(式样详见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本次会
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1月2日-3日8:30-11:30、14:00-17:00;采用信函、传
真 或 电 子 邮 件 方 式 登 记 的 , 须 在 2025 年 1 月 3 日 17:00 点 之 前 送 达 或 传 真
(010-89401156)到公司证券部处方为有效。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信函邮寄地址:北京市顺义区仁和地区杜杨北街19号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101300
     传真号码:010-89401156
     电子邮箱地址:securities@andawell.com
     (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上请注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
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签到入场。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公司
不接待未事先登记人员参会。
   5、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熊涛
   (2)会议电话:010-89401156;传真:010-89401156
   (3)联系电子邮箱:securities@andawell.com
   (4)通讯地址:北京市顺义区仁和地区杜杨北街19号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6、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
络投票,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六、附件
   1、授权委托书
   2、参会股东登记表
   3、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3 日
    附件1: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         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

    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
                                                                               表决意见
                                                                 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项可以投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提案1.00、2.00、3.00为等额选举,
                          累积投票提案
                                                                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
 1.00                                                                  应选人数5人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      选举赵子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票

  1.02      选举乔少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票

  1.03      选举孙艳玲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票

  1.04      选举葛永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票

  1.05      选举赵雷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票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
 2.00                                                                  应选人数3人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      选举周宁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票

  2.02      选举郭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票

  2.03      选举任自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票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
3.00                                                              应选人数2人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    选举徐艳波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票

3.02    选举郝丹丹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4.00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


5.00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量及持股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1、各选项中,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

  不填表示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请按规则在表决结果一栏直接填写投票票数。对同一审

  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

  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则受托人无权代表委托人就该等

  议案进行表决。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

  代表人需签字。
  附件2: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发言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719;

    2、投票简称:安达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股东大会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本次股东大会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

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

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

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                               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                               X2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a.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5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5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

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b.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 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

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c.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 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 2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

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同一提案出现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

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月7日(星期二)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

结束时间为2025年1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

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