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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捷佳伟创:关于向客户提供担保的公告2024-01-05  

证券代码:300724            证券简称:捷佳伟创        公告编号:2024-007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客户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促进公司业务的开展,加快公司资金回笼,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开
展合作,对符合资质条件的客户采用“卖方担保买方融资”方式销售产品。客户
合肥大恒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 分行申
请不超过人民币 18,530.8820 万元的银行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 24 个月,贷款资
金将专项用于向公司及子公司支付设备购买款,合肥大恒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的控股股东大恒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第一担保人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 责任保
证担保,公司作为第二担保人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第一担保人对
第二担保人不具有追偿权,同时贷款对应的销售合同项下的所有设备作为抵押物
提供抵押担保。合肥大恒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谢申衡先生作为反担
保人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 2024 年 1 月 4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合肥大恒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 年 12 月 03 日

    注册地址: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半汤街道办事处潜川路 8 号

    法定代表人:谢申衡
    注册资本:壹亿圆整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技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
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软件开发;云计算设备销
售;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许可
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情况:大恒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2、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9 月 30 日
             项目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8,211               187,254
           负债总额                   10,955               175,595
            净资产                    7,256                11,660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
                                        0                     0
  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项目                   2022 年度          2023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0                  55,727

           利润总额                    -124                 2,234
            净利润                     -94                  1,754
           信用等级                          -                    -

    经信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途径查询,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被担保人为公司及子公司客户,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项下债
务本金、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
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支付的其他款项、为
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等。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最终签署的担保
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客户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的开展,加快
公司资金回笼,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要;且客户融资款项将专项用于向公司及子
公司支付设备购买款;对同一笔贷款设定了多重担保方式,公司提供担保的同时
要求客户的控股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此外还要求被担保对象提供反担保
措施,风险总体可控,董事会一致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为 277,323.88 万元
(含本次),占公司 2022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38.50%,其中,对合并报表外单位
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57,323.88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7.96%。实际
已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 41,700.91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5.79%,
其中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6,793.00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经审计
净资产的 3.7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
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金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