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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捷佳伟创: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12-24  

证券代码:300724         证券简称:捷佳伟创            公告编号:2024-096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事宜,现将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 月 8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 月 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
月 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 月 8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
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1
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
行使表决权。

    (3)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选择现场投票、网
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
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星期二)下午 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
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竹坑社区金牛东路 62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向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                         √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
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的要求,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2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和本人身
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若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二)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或邮件的方式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参
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三),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3日下午17:00。来信请在信封
上注明“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1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一。

       五、注意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3、会议联系人:谭湘萍

    联系电话:0755-81449633

    电子邮箱:chinasc@chinasc.com.cn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竹坑社区金牛东路62号

    传      真:0755-81449990


                                        3
邮    编:518118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3日




                              4
      附件一: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724,投票简称:伟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有),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
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如有),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
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
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月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8日上午9:15-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5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捷佳
   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单位)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对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该列打钩
提案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编码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向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                    √


       1.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或“回避”的栏目里划“√”。

       2.若没有明确指示,被委托人可行使按照其个人意愿,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
   投票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

       3.本委托书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本次会议结束时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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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三:
                           参会股东登记表
法人股东名称/自然人股东姓名(全称)

股东地址

股东证券账户开户证件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是否委托他人参加会议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注: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登记表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需提供有关证件复
印件),以公司收到信函、传真的时间为准。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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