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捷佳伟创: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4-12-3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人”)作为深
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佳伟创”或“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捷佳
伟创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159 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捷佳
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4.16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113,280.00 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8,519.64 万元,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04,760.36 万元。上述资金于
2018 年 8 月 7 日全部到位,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
出具了“天健验[2018]3-45 号”验资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74 号)同意,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6,480,245 股,发行价格
为 94.4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9,999.99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
币 1,879.95 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8,120.04 万元。上
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4 月 8 日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对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出具了容诚验
字[2021]361Z0037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101,252.48 万元(含利
息、理财收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等),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资    累计投入    投资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备注
号                                   承诺投资总额           总额        金额        度
       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片设备
1    (新型半导体掺杂沉积工艺光           9,247.21         9,247.21    8,883.90   96.07%       已结项
     伏设备)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
     智能全自动晶体硅太阳能电池
2                                         9,726.99         9,726.99    8,079.74   83.07%       已结项
       片设备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
     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
3                                        33,005.37                -           -     -          已终止
         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
4        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15,015.52        15,015.52    6,763.41    45.04% 已终止
5    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4,332.00                                        已终止
6            补充流动资金                27,895.36        27,895.36   28,311.94   101.49% 已结项
     湿法工艺光伏设备生产线建设
7                                         5,537.91         5,537.91    5,396.91   97.45%       已结项
                 项目
     高效新型晶体硅太阳能电池湿
8    法设备及配套智能制造设备生                     -     10,000.00    9,676.78    96.77% 已结项
             产线建设项目
     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
9    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     28,672.95   16,088.46   56.11%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
               合计                     104,760.36       106,095.94   83,201.14            -
          注:(1)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9 年 9 月
      17 日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
      案》,同意将“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金余额中的 10,000.00 万元用于新项目“高效新型晶体硅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配套智
      能制造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

          (2)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0 年 11 月

      12 日召开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
      意终止“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智能制造车间系统产业化项目”及“国内营销与服务网络
      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共计 28,672.95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

      利息收入、银行理财产品利息扣除手续费的净额)调整用于新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
      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

          (3)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2 年 5 月 18 日
      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

                                              2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
      资金人民币 8,784.95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最
      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
      动。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累计投入    投资进
                 项目名称                                                                    备注
号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度
      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
1                                     133,315.52    133,315.52 102,587.62       76.95%
      化项目
      泛半导体装备产业化项目
      (超高效太阳能电池湿法设
1.1   备及单层载板式非晶半导体         99,877.18     99,877.18      84,441.03   84.54%   已结项
      薄膜 CVD 设备产业化项
      目)
      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
1.2                                    33,438.34     33,438.34      18,146.59   54.27%
      (PAR)产业化项目

2     第三代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         64,608.67     64,608.67        183.48     0.28%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50,195.85     50,480.40      51,032.06 101.09%
                合计                  248,120.04    248,404.59 153,803.16            -

            注: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

      (PAR)产业化项目”延期,对“先进半导体装备(半导体清洗设备及炉管类设备)研
      发项目”的实施内容进行调整并延期,同时将募投项目名称变更为“第三代半导体装备
      研发项目”。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调整前项目达到预定可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
       序号             项目名称
                                                使用状态日期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
        1      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
        2      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3
        化项目—二合一透明导电膜
          设备(PAR)产业化项目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1、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
备生产线建设

    根据光伏行业情况,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稳步推
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预计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大尺寸
多腔室扩散炉及 PECVD 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无法在原计划的时间内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PAR)产
业化项目

    因超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产业化项目—二合一透明导电膜设备(PAR)产
业化项目所涉及的自有厂房建设工程尚未完成建设,后续基建、装修及竣工验
收仍需一段时间,预计短期内无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根据当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决定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论证
了项目建设进度及后续建设需求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项目的建设内容、募集
资金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
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二)监事会意见
                                       4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方向和项目的建设内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因此,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已经公司董事
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
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本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周百川               潘庆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