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歌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被动稀释比例超过1%的公告2024-10-29
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5
债券代码:123072 债券简称:乐歌转债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被动稀释比例超过
1%的公告
控股股东宁波丽晶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项乐宏、姜艺及其一致行动人
麗晶(香港)國際有限公司、宁波聚才投资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从而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宁波丽晶电子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丽晶电子”)、实际控制人项乐宏、姜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稀
释超过 1%。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
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919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 26,666,666 股股票。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新增股份将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总股本将由 314,641,954 股增加至 341,308,620 股。
本次发行后,结合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2021 年限
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首次授予部分上市及实际控制人姜艺女士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
起实施增持计划,控股股东丽晶电子、实际控制人项乐宏先生、姜艺女士及其一致行
动人股份数量合计增加 427.53 万股,因公司总股本增加,被动稀释超过 1%,现将相
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丽晶电子、姜艺、项乐宏、麗晶(香港)國際有限公司(以
信息披露义务人1 下简称“麗晶國際”)、宁波聚才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聚才投资”)
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
权益变动时间 2024年6月18日-2024年10月24日
股票简称 乐歌股份 股票代码 300729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增持/减持股数(万股) 增持/减持比例
丽晶电子 0 -1.77%
项乐宏先生(A股) 333.33 0.66%
姜艺女士(A股) 94.2 0.06%
麗晶國際 0 -1.33%
聚才投资 0 -0.5%
合计 427.53 -2.88%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执行法院裁定□取得上市
本次权益变动方 公司发行的新股继承□赠与 □表决权让渡□
式(可多选) 其他□(请注明)
自有资金 银行贷款 □
本 次 增 持 股份 的 资 金来源 ( 可 多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其他 □(
选)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比例(%) 比例(%)
持有股份 1171.4962 3.75 1504.8295 4.41
项乐宏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92.8741 0.94 292.8741 0.86
有限售条件股份 878.6221 2.81 1211.9554 3.55
持有股份 830.2824 2.65 924.4824 2.71
姜艺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07.5706 0.66 231.1206 0.68
有限售条件股份 622.7118 1.99 693.3618 2.03
持有股份 6618.9378 21.16 6618.9378 19.39
宁波丽晶电子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618.9378 21.16 6618.9378 19.39
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持有股份 4980.1028 15.92 4980.1028 14.59
麗晶(香港)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980.1028 15.92 4980.1028 14.59
國際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持有股份 1853.8650 5.93 1853.8650 5.43
宁波聚才投资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853.8650 5.93 1853.8650 5.43
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项乐宏先生本次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与此前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
作出的意向和计划一致。
的承诺、意向、计划
姜艺女士通过二级市场集中交易买入公司股份,与此前
作出的意向与计划一致。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是□ 否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 施。
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 是□ 否
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
股份 例。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购 是 否□
买的情形
公司实际控制人项乐宏先生承诺其所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
公司实际控制人姜艺女士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
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的公司股份,其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进行内幕
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7.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注:上表中持股比例如有所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特此公告。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