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3 债券代码:123072 债券简称:乐歌转债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乐歌股份”)于 2024年11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5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本公司 2021 年 1 月 12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1 年 1 月 28 日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21 年 4 月 21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六次会议、2021 年 8 月 9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380 号文同意注册,本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38,716,814 股,每股发行价 18.0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699,999,997.12 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 9,758,223.37 元(不含增值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90,241,773.75 元,以上募集资金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到位情况业经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936 号 验资报告。 (二)2022 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 2022 年 4 月 11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2022 年 5 月 6 日 2021 年度股东大会、2022 年 8 月 26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2 年 10 月 13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2 年 10 月 31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892 号文同意注册,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7,989,526 股,每股发行价 16.62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 298,985,922.12 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 5,367,855.04 元 (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3,618,067.08 元,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账户,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2 年 12 月 1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F11353 号验资报告。 (三)2024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 2023 年 6 月 26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 年 7 月 14 日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 年 5 月 16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 议、2024 年 6 月 3 日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证监许可〔2023〕2919 号文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 A 股 ) 26,666,666 股 , 发 行 价 格 为 每 股 15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399,999,99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7,132,329.53 元后,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2,867,660.47 元。截至 2024 年 10 月 17 日,以上募集 资金已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到位情况 业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出 具了《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400562 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部分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和 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历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资金金额 线性驱动核心技术产品智能工厂项 1 58,259.00 18.40 目 2 线性驱动核心技术智能家居产品智 100,000.00 25,197.32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资金金额 能工厂项目(注) 3 美国佐治亚州Ellabell海外仓项目 77,574.53 54,268.34 年产15万套智能线性驱动产品5G+智 4 5,012.00 1,871.27 能工厂技改项目 5 营销研发总部大楼建设项目 28,848.00 12,736.93 公共仓及独立站信息化系统建设项 6 5,000.00 3,103.13 目 越南福来思博智能家居产品工厂项 7 15,594.00 4,628.83 目 8 补充流动资金 38,345.97 38,345.97 合计 328,633.5 140,170.19 注1:公司2024年11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以及部分募投项 目延期的议案》,同意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共同项目“线性驱动核心技术智能家居产品 智能工厂项目”的投资规模,将该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变更用途,投向“美国 佐治亚州Ellabell海外仓项目”,该事项尚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项目总投资未包括铺 底流动资金100,000.00万元; 注2:“线性驱动核心技术智能家居产品智能工厂项目”为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和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募投项目。 (二)部分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由于 募投项目存在一定建设周期且实施过程中募集资金分阶段投入,部分暂未投入使 用的募集资金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资金安全 及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 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投资类型包括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结构性存款、定期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 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3、投资额度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 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4、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 5、实施方式 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最终审定并 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四、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 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 资收益。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严格评估投资理财产品,投资产品均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由于国 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的变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预期收益,因此投 资存在政策风险。 由于市场的波动性,投资于保本理财产品将面临一定的利率风险,以及相 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投资产品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提供保本承诺 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 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 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其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 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审计部负责定期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 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及 相关的损益情况。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 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 使用。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 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 使用。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乐歌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行为,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国泰君安对乐歌股份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