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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设研院: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并对应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24-05-16  

证券代码:300732                     证券简称:设研院                    公告编号:2024-050
债券代码:123130                     债券简称:设研转债
                     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并对应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
称并对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公司名称的说明

    为适应公司企业规模、人才数量、业务范围不断扩展的新态势,公司持续推
进以适应市场需求为目的的组织架构优化升级,为更加准确地体现公司未来的发
展定位,公司拟变更中文名称和英文名称,公司证券简称及证券代码保持不变。
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前                                   变更后
               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 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
 中文名称
               份有限公司                 公司
               Henan Communications        Planning &   Henan ZhongGong Design & Research Group
 英文名称
               Design Institute Co., Ltd                Co., Ltd.

 证券简称      设研院                                   设研院

 证券代码      300732                                   300732

    二、公司名称变更原因说明

    随着公司持续快速的发展,原公司名称已无法涵盖现有的业务范围,不能匹
配公司组织形态和未来发展战略。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品牌形象,增强市场竞争力,
公司决定变更公司名称。
    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与实际经营情况相匹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对应修改《公司章程》情况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对应的公司基本信息作出变更,具体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条 为维护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           第一条 为维护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          中文名称: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
公司。                                               限公司。
     英 文 名 称: Henan Communications Planning &       英 文 名 称 : Henan ZhongGong Design &
Design Institute Co., Ltd.                           Research Group Co., Ltd.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变更公司名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市场监督管
     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与备案,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2、本次变更公司名称并对应修改《公司章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公司名称能够
     更准确反映公司业务发展和战略定位,公司主营业务、实际控制人等均不发生变
     化。本次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
     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投资者利益的情
     形。
           3、公司名称变更后,公司法律主体未发生变化,公司证券简称“设研院”
     及证券代码“300732”均保持不变。公司名称变更前签署的合同不受名称变更的
     影响。同时,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证照和资质等涉及公司名称的,均做相应修改。
           4、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全权办理与本次变更公司名称、修改《公司章程》
     事 项 相 关 的 各 项 具 体 事 宜。 修 订后 的 《公 司 章程 》 同 日披 露 于巨 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