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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菱动力: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4-10  

   证券代码:300733            证券简称:西菱动力        公告编号:2024-031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 年 4 月 10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4 年 4 月 10 日上午 9:15-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 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青羊区腾飞大道 298 号公司会议室

   3、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魏晓林先生

   5、 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合计 7 人,合计代表公司股份 106,364,397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5.0937%。通过现场方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 5 人,
代表公司股份 106,318,39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0785%;通过网络投票
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2 人,代表公司股份 46,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2%。本次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 3 人,代表公司股份 53,20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6%。

    公司独立董事赵勇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在 2024 年 4 月 3 日
起至 2024 年 4 月 9 日期间(每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6:00)就公司本次股
东大会中审议的《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
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
权,并于 2024 年 3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
权的公告》。上述征集表决权期间内,无股东向征集人委托表决。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出
席了本次会议。股东王先锋负责计票,股东杨琼、监事何相东负责监票。本次会议
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股东大会经审议同意《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5,729,24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 99.9627%;反
对 39,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 0.0373%;弃权 0 股。关联股东罗朝
金、杨浩、王先锋回避表决。

    此议案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数 25.7519%;反对 3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 74.2481%;
弃权 0 股。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赞
成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股东大会经审议同意《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5,729,24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 99.9627%;反
对 39,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 0.0373%;弃权 0 股。关联股东罗朝
金、杨浩、王先锋回避表决。

    此议案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数 25.7519%;反对 3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 74.2481%;
弃权 0 股。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赞
成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股东大会经审议同意《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5,729,24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 99.9627%;反
对 39,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 0.0373%;弃权 0 股。关联股东罗朝
金、杨浩、王先锋回避表决。

    此议案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数 25.7519%;反对 3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 74.2481%;
弃权 0 股。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赞
成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
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