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顺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5-21
证券代码:300737 证券简称:科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9
债券代码:123216 债券简称:科顺转债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下午 15: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公司 2023 年年度股
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后由专人通知的方式发出。本次会
议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陈伟忠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
事 7 人,实际出席并参与表决的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本
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经参会董事审议,依法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议案内容:
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
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
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等议案,经股
东投票表决,选举陈伟忠、方勇、毕双喜、卢嵩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选举谭有超、张学军、吴鹏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上
7 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讨论,同意选举陈伟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上述各位董事简历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9)。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的议案》
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战略与 ESG 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1、战略与 ESG 委员会:陈伟忠(主任委员)、方勇、毕双喜、
卢嵩
2、审计委员会:谭有超(主任委员)、张学军、吴鹏
3、提名委员会:吴鹏(主任委员)、谭有超、方勇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张学军(主任委员)、吴鹏、卢嵩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方勇先生
为公司总裁,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聘
任毕双喜先生、卢嵩先生、汪显俊先生、陈冬青女士、叶吉先生、段
正之先生、刘杉先生、李文东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上述人员简历详见
附件),具体工作职责由总裁负责安排,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聘任卢嵩先生为公司财务
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
案》
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经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聘任李文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聘
任江传龙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任期
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秘书李文东先生和证券事务代表江传龙先生已取得深圳
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目录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5 月 21 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1、汪显俊先生:1979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
永久境外居留权。2005 年至 2007 年,历任西蒙电气(中国)有限公
司天津办工程部主任、代表处经理;2007 年 7 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
上海办事处经理、上海分公司总经理、营销中心华东大区总经理、公
司副总裁等职务。现任公司副总裁。
截至目前,汪显俊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361,084 股,其与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也不
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履职能力。
2、陈冬青女士:1980 年出生,本科学历,在读硕士研究生,中
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6 年 3 月加入公司,历任北京分公司
业务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华北大区总经理、公司副总裁等职务。
现任公司副总裁。
截至目前,陈冬青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24,682 股,其与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也不
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履职能力。
3、叶吉先生:1980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永
久境外居留权。2004 年加入科顺公司,历任科顺应用技术专员、上海
分公司应用技术经理,应用技术中心总监,深圳市科顺防水工程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工建集团副总经理、技术中心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
司副总裁。
截至目前,叶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80,540 股,其与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也不存在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
能力。
4、段正之先生:1981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
永久境外居留权。2004 年至 2012 年在万辉集团及无锡卡秀堡辉有限
公司担任生产经理、技术经理。2012 年至 2015 年在德家朗骆驼涂料
有限公司担任 Site Manager。2015 年加入科顺,历任生产总监、制
造中心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副总裁。
截至目前,段正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87,100 股,其与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也不
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履职能力。
5、刘杉先生:1976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
居留权。2001 年至 2007 年在美的日电集团担任人事行政经理,2011
年至 2021 年在中国联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担任集团董事局主席助理
兼行政人力资源总监,2021 年 4 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裁。
截至目前,刘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8,000 股,其与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也不存在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
能力。
6、李文东先生:1990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会计师,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持有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期货从业
资格证书,2014 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招聘专员、证券事务主管、证
券事务代表等职务。
截至目前,李文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13,300 股,其与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董
事会秘书的情形,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任何处罚
和惩戒,也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秘书的履职能力。
7、江传龙先生:1994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
外居留权,持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7
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法务主管、证券事务经理等职务。
截至目前,江传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
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