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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飞数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进展暨回购完成的公告2024-05-17  

证券代码:300738         证券简称:奥飞数据           公告编号:2024-045
债券代码:123131         债券简称:奥飞转债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进展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奥飞
数据”)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股份回购方案的议案》,同意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
币 15.09 元/股(含,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均价的 150%)(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
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
数量为准,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3)、
《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5)。
    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中约定“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
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截至 2024 年 5 月 16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202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现
将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实施情况
    2024 年 2 月 5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 1,224,900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13%(截至 2024 年 1
月 19 日,公司总股本为 953,565,758 股),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 7.52 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 6.67 元/股,成交均价为人民币 7.01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人民币 8,586,208.75 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刊
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06)。
    公司于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
容详见于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7、2024-018、2024-043)。
    截至 2024 年 5 月 16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5,09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53%。最高成交
价为人民币 12.06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 6.67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
币 50,038,717.47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规定。
    二、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回
购股份数量、回购比例及回购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
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
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三、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约能力等方面产
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
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前一日,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实施回购股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2023 年修订)》
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已实施完毕,共回购 5,090,000 股,若回购股份全
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10,416,708                    1.09%           5,368,964                 0.56%

 无限售条件股份               943,149,050                   98.91%         959,469,222                99.44%
                                           注1                                        注2
         总计              953,565,758                    100.00%       964,838,186                  100.00%

注 1:总股本为截止 2024 年 1 月 30 日(回购股份事项决议日)的总股本。


注 2:总股本为截止 2024 年 5 月 16 日的总股本。


注 3: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


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
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本次回购的股
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
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
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