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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七彩化学: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05-29  

证券代码:300758          证券简称:七彩化学       公告编号:2024-051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召开了第
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关联担保概述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及融资需求,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
申请最高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其中,敞口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1
亿元,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汇票贴现、保函、开立信用
证等信用业务。
    以公司自有房产、土地及在建工程(详见抵押担保概述)提供抵押担保,担
保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期限五年。公司实际控制人徐惠祥先生及其
一致行动人臧婕女士对上述授信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
币2.52亿元,期限一年。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且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授信额度、期限、利率及担保方式
等以银行最终审批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需求决定。董事会授权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办理上述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
    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第六届
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人徐惠祥先
生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本次事项的相
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抵押担保概述

    拟抵押物清单

 所属公司      抵押物类型                        产权证编号

                             辽(2018)海城市不动产权第 0019494 号
                             辽(2019)海城市不动产权第 0011352 号
                             辽(2020)海城市不动产权第 0003170 号
 七彩化学        不动产      辽(2022)海城市不动产权第 0005345 号
                             辽(2020)海城市不动产权第 0003319 号
                             辽(2020)海城市不动产权第 0003171 号
                             辽(2023)海城市不动产权第 0008756 号
    注:截至2024年4月30日(未经审计),上述资产的账面价值为13,495.63万元,占公司
最近一期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8.31%。

    三、交易概述

    (一)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并以自有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作为
抵押标的,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徐惠祥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臧婕女士无偿提供全额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本次事项的相
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控股股东为鞍山惠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丰投资”),徐惠
祥、徐恕、臧婕分别持有惠丰投资72.50%、19.25%、8.25%的股份,三人间接持
有公司21.62%股份,臧婕直接持有公司7.35%股份,徐惠祥直接持有公司15.54%
股份,徐惠祥与臧婕为夫妻关系,徐恕与徐惠祥为父子关系,三人合计持有公司
44.51%股份,徐惠祥、臧婕于2024年5月续签了《一致行动协议》。
    徐恕先生、徐惠祥先生、臧婕女士均为中国国籍,其中,徐惠祥先生担任公
司董事长/总经理;徐恕先生、臧婕女士未在公司担任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以上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为解决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需要担保的问题,支持公司发展,公司实际控制
人徐惠祥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臧婕女士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
保,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52亿元,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且无需公司提
供反担保。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融资授信提供担保,且不收取任何费
用,亦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体现了对公司发展的支持,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
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2024 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4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徐惠祥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臧婕女士为
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不含本次担保)如下:
                                                                       单位:万元

  授信银行名称           发生日期         总授信额度    担保金额     实际发生金额

辽沈银行鞍山分行    2024 年 01 月 07 日        10,000       10,000           5,0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2024 年 1 月 16 日         30,000       18,000          15,000
公司鞍山分行
辽宁农商银行台安
                    2024 年 3 月 18 日          5,000        5,000           5,000
支行
中国银行鞍山高新
                    2024 年 3 月 20 日         35,000       42,932           7,000
区支行
诚泰融资租赁(天
                    2024 年 5 月 11 日          8,000        8,000           6,000
津)有限公司

                 合 计                         88,000       83,932          38,000


    七、相关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
请综合授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提供无偿连带责任
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且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体现了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有利于公司的长远
发展。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
不利影响。本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