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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迈瑞医疗: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5-17  

证券代码:300760                  证券简称:迈瑞医疗              公告编号:2024-021



                     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5月17日14:3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南十二路迈瑞总部大厦会

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

    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投票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 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五)会议主持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西廷主持召开。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35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13,531,575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346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62名,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725,831,1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865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91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87,700,3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81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35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89,508,24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78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60名,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101,807,8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96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91名,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87,700,3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812%。

    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三)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的有912,808,8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9%;反对的有103,564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3%;弃权的有619,19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67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的有288,785,47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03%;反对的有103,564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8%;弃权的有619,19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2139%。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的有912,808,7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9%;反对的有103,664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3%;弃权的有619,19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67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的有288,785,37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03%;反对的有103,664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8%;弃权的有619,19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2139%。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的有912,808,8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9%;反对的有103,564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3%;弃权的有619,19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67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的有288,785,47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03%;反对的有103,564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8%;弃权的有619,19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2139%。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的有913,313,17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1%;反对的有300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的有218,09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23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的有289,289,8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46%;反对的有300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的有218,09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753%。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的有913,313,17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1%;反对的有300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的有218,09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23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的有289,289,8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46%;反对的有300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的有218,09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753%。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的有912,808,8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9%;反对的有103,564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3%;弃权的有619,19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67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的有288,785,47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03%;反对的有103,564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8%;弃权的有619,19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2139%。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的有912,993,52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11%;反对的有16,10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弃权的有521,95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57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的有288,970,18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41%;反对的有16,10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弃权的有521,95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1803%。

   表决结果:通过



    (八)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8.0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的有913,207,4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5%;反对的有200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的有323,9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35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的有289,184,09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80%;反对的有200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的有323,9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1119%。

   表决结果:以上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8.0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的有912,690,4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9%;反对的有517,153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6%;弃权的有323,9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35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的有288,667,14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95%;反对的有517,153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86%;弃权的有323,9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1119%。

   表决结果:以上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8.0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的有912,569,80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47%;反对的有637,827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8%;弃权的有323,9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35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的有288,546,47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78%;反对的有637,827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03%;弃权的有323,9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1119%。

   表决结果:以上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8.0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的有912,690,5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9%;反对的有517,053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6%;弃权的有323,9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35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的有288,667,24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95%;反对的有517,053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86%;弃权的有323,9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1119%。

   表决结果:通过

   8.0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的有912,690,5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9%;反对的有517,053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6%;弃权的有323,9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35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的有288,667,24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95%;反对的有517,053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86%;弃权的有323,9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1119%。

   表决结果:通过

   8.06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的有912,569,80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47%;反对的有637,827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8%;弃权的有323,9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35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的有288,546,47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78%;反对的有637,827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03%;弃权的有323,9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1119%。
   表决结果:通过

   8.07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的有913,207,3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5%;反对的有8,90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的有315,3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34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的有289,183,99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80%;反对的有8,90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弃权的有315,3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1089%。

   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方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孙丽娟律师、李莹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

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方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