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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震安科技: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12-03  

证券代码:300767             证券简称: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91
债券代码:123103             债券简称:震安转债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2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二)本次会议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于2024年12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
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会议,
无委托他人出席情况。其中公司独立董事周福霖先生、丁洁民先生、霍文营先生、徐
毅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四)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涛先生召集并主持。
    (五)本次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授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全体董事经审议,一致认为为了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
募集资金,为公司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同意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及募投项目
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
容详见 2024 年 12 月 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震安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93)]。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对本项议案进行预先审议并发表了同意提交本次
董事会的审核意见: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及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不属于风险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
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不会影响日常经营运作的资金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公司利益,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
意提交至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和健全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保证
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高公司的
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和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根据《财政部与中国证监会发文<关于强化上市公司及拟上市企业内部控制建设推
进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的通知》(财会[2023]30 号)、《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财会[2008]7 号),结合公司实际,制订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实施方案 [内容详见
2024 年 12 月 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震安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实施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对本项议案进行预先审议并发表了同意提交本次
董事会的审核意见:为进一步规范和健全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
控制能力,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
整,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和持续、
健康、稳定发展,公司根据《财政部与中国证监会发文<关于强化上市公司及拟上
市企业内部控制建设推进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的通知》(财会[2023]30号)、《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结合公司实际,制订的《内部控制规范体
系实施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至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
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全体董事经审议,一致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
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本次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此次作废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内容详见 2024 年 12 月 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94)]。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对本项议案进行预先审议并发表了同意提交本次
董事会的审核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的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事项在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交至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关联董事杨向东先生、白云飞先生、管庆松先生、唐均先生已在审议该项议案
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三)《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四)《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实施方案》。
    特此公告。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