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莱科技:关于公司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公告2024-12-10
证券代码:300771 证券简称:智莱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5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风险总体可控的前提下,与厦
门市西博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南天电力有限公司、厦门海峡科技创新股权
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市湖里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等合伙人共同投资设
立厦门市西博阿尔法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投资基
金”)。
投资基金募集规模为2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
资金出资2,000万人民币,剩余出资由投资基金向其他合伙人募集。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未参与投资基金份额认购、未在投资基金中任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同业竞争、不构成关联
交易,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管理人
1、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1)名称:厦门市西博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6MACPXGDY6M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23 年 7 月 19 日
(6)注册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 16 号 308 单元 A1225
(7)法定代表人:张效民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
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深圳市西博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510 51.00%
深圳市西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90 49.00%
合计 1,000 100.00%
(10)关系说明: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1)实际控制人:张效民
2、管理人
(1)名称:深圳市西博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76PN15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8 年 7 月 3 日
(6)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下沙社区滨河大道 9289 号京基滨
河时代广场北区 A 栋 1101
(7)法定代表人:张效民
(8)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创业投资业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网
络技术开发;(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
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9)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深圳市西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40 34.00%
徐慧 255 25.50%
卜桐 127.5 12.75%
张效民 127.5 12.75%
广西东辉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100 10.00%
福建健衫园投资有限公司 50 5.00%
合计 1,000 100.00%
(10)关系说明: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1)实际控制人:张效民
(二)有限合伙人
1、深圳南天电力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18837101D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3)注册资本:6,650万美元
(4)成立日期:1991年3月1日
(5)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侨香路3058号南天电力综合楼
(6)法定代表人:张捍东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投资、经营电厂,利用电厂发电设备对外
供热供冷,生产、加工各类高低压保护控制设备,设备租赁。(以上项目不涉
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8)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美元) 出资比例
深圳市福鑫投资有限公司 3,158.75 47.50%
深圳市惠深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2,660 40.00%
怡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831.25 12.50%
合计 6,650 100.00%
(9)关系说明: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0)实际控制人:江疆
2、厦门海峡科技创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3M000123U6Y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51,615.721743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15年8月11日
(5)注册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93号厦门国
际航运中心C栋4层431单元H
(6)法定代表人:陈绿榕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厦门科技产业化集团有限公司 51,615.721743 100.00%
合计 51,615.721743 100.00%
(9)关系说明: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0)实际控制人: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厦门市湖里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34TKE915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3)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20年10月9日
(5)注册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106号801-803单元
(6)法定代表人:王韶锋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
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
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
(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厦门市湖里区财政局 100,000 100.00%
合计 100,000 100.00%
(9)关系说明: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0)实际控制人:厦门市湖里区财政局
4、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15246397E
(2)法定代表人:干德义
(3)注册资本:24,000 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1999 年 11 月 5 日
(5)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6)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合水口社区建设西路 120 号 507
(7)经营范围:电脑、通讯设备、电子产品的购销及其它国内贸易(不含
专营、专供、专卖商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
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计算机软硬
件技术开发、上门维修服务。开发、生产、销售电子密码自动寄存柜、电子寄
存柜、智能自提柜、冷藏柜、售货机和自动化设备;空气净化设备、新风机、
空气消毒器等设备及系统的开发、生产、销售、安装和售后服务。
(8)实际控制人:干德义
5、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237638068970
(2)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3)注册资本:11,886.7754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04年6月16日
(5)注册地址:惠州市惠东县大岭镇十二托乌塘地段
(6)法定代表人:林东融
(7)经营范围:生产加工、经营废旧塑料的消解和再利用(塑木型材制品
及高档环保型装饰材料);塑料、塑木的生产技术咨询服务;塑料、塑木生产
设备的制造和装配。产品在国内外市场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关系说明: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9)实际控制人:林东融、林东亮、林东琦
6、和美(深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29862238J
(2)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3)注册资本:7,041.5162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01年6月28日
(5)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泰然工贸园苍松大厦1301室
(6)法定代表人:刘小伟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信息
和机电产品的技术开发及购销(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其它限制项
目);软件开发及技术服务;人工智能产品、智能机器人的研发与销售;计算
机信息系统集成及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运行维护服务;信息处理和
存储支持服务;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
准的项目除外);金融设备的租赁(不含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
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
营);物联网技术开发与技术服务;自动化设备、机电设备、物流设备的研
发、销售和安装;物流自动化系统工程的设计和安装。(以上均不含法律、行
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
方可经营);互联网数据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显示器件销
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
经营项目是:电子产品、银行类自助设备的生产、销售、上门安装调试、上门
维护。
(8)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刘小伟 5,524.31 79.91%
北京阡陌理想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
800 11.57%
(有限合伙)
深圳市中启美通投资企业(有限合
287.6 4.16%
伙)
深圳市银海瑞航投资企业(有限合
125.2 1.81%
伙)
深圳市中泰华富投资企业(有限合
89.7 1.30%
伙)
深圳市汇金诚通投资企业(有限合
86 1.24%
伙)
合计 6,912.81 100.00%
(9)关系说明: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0)实际控制人:刘小伟
7、广西万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3MA5QBFJX1C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21年03月10日
(5)注册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36-2号南宁华润中心西写字楼6层
办公
(6)法定代表人:钱旭丽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
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酒店管理;餐饮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
服务;品牌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办公服务;计量技术服务;票据信息咨询服
务;工程管理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
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电线、电缆经营;图文设计制作;电子产品销售;数字视频
监控系统销售;网络设备销售;消防器材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安防设
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门窗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林盛宾 970 97%
钱旭丽 30 3%
合计 1,000 100%
(9)关系说明: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0)实际控制人:林盛宾
8、廖秋茹,居民身份证号码为4425311963XXXXXXXX,经查询,其不是失信
被执行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9、李娟,居民身份证号码为1401041966XXXXXXXX,经查询,其不是失
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0、深圳市西博众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E070BD70
(2)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24年9月30日
(5)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下沙社区滨河大道9289号京基滨河
时代广场北区A栋1101
(6)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西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7)经营范围: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深圳市西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00 50.00%
沈嘉玲 100 50.00%
合计 200 100.00%
(9)关系说明: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0)实际控制人:张效民
三、拟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厦门市西博阿尔法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
(二)注册地址:厦门市湖里区象屿路93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C栋4层431单
元H(具体地址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三)认缴出资总额:人民币20,000万元
(四)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五)执行事务合伙人:厦门市西博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六)基金管理人:深圳市西博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
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
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八)存续期限:基金投资期3年,退出期2年。如经营期限届满前1个月,
本企业投资项目仍未全部退出,经执行事务合伙人提议并经厦门海峡科技创新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厦门市湖里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通过,本基金可
以延长经营期限不超过2年(含)。
(九)会计处理方法: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进
行会计核算,基金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三、《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公司与深圳南天电力有限公司、厦门海峡科技创
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合伙人拟签署《厦门市西博阿尔法创业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合伙
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以最终签署生效的《合伙协议》为准):
(一)合伙人及出资方式:
合伙人类 认缴出资
合伙人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型 (万元)
深圳南天电力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货币 5,000 25.00%
厦门海峡科技创新股权投资
有限合伙人 货币 4,000 20.00%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西博众富创业投资合
有限合伙人 货币 3,100 15.50%
伙企业(有限合伙)
厦门市湖里区产业投资有限
有限合伙人 货币 2,000 10.00%
公司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
有限合伙人 货币 2,000 10.00%
司
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货币 1,000 5.00%
和美(深圳)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合伙人 货币 1,000 5.00%
有限公司
广西万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货币 500 2.50%
李娟 有限合伙人 货币 500 2.50%
廖秋茹 有限合伙人 货币 500 2.50%
厦门市西博创新投资有限公
普通合伙人 货币 400 2.00%
司
合计 20,000 100%
注:该基金尚处于设立募集阶段,公司及其他合伙人的出资规模和份额比例以在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的最终结果为准。
(二)出资进度
《合伙协议》生效后,执行事务合伙人将按照合伙协议向全体合伙人发出
缴款通知,全体合伙人支付后完成基金备案。各基金合伙人将按照合伙协议约
定的出资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三)合伙目的
合伙企业设立的目的为在适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方式
投资,为全体合伙人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领域
基金主要投资于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高端装备等产业领域。
(五)基金收入的分配顺序
基金可分配资金的分配原则为“先回本后分利”,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合伙
企业产生的收入有权在扣除已发生未支付的合伙企业费用(含当年应收取的管
理费)后,根据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期限内确定分配时点,合伙企业收入应当
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分配:
(1)返还出资。按各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给各合伙人,直至各合伙人
累计获得的分配总额均等于其在合伙企业中的累计实缴出资额;
(2)优先回报。按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给有限合伙人,直至有限
合伙人就上述第(1)项的每期出资,自该期出资实际缴付至合伙企业募集账户
之次日起至相应出资被其收回之日止,按照 8%/年(单利)的收益率实现优先
回报;
(3)追补分配:分配给普通合伙人,直至其依本第(3)项取得的追补分
配金额等额于有限合伙人取得的优先回报/80%*20%;
(4)20%/80%分成:超过上述(1)项、(2)项和(3)项的部分,该剩余
的 80%按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给有限合伙人,20%分配给普通合伙
人。
普通合伙人按照上述第(3)和(4)项分配的款项为“超额收益”。如根
据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合理判断,分配将使合伙企业分配后留存的现金和各合伙
人的未缴出资额不足以履行未来可能发生的债务、责任或义务,执行事务合伙
人无须进行现金分配。首期投入的资金和后续投入的资金分别进行独立核算,
对于各自的可分配资金,应遵循前述第(1)至第(4)条的规定进行合理分
配。
(六)合伙人权利与义务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基金,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
责任。普通合伙人需就基金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七)管理模式
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由普通合伙人厦门市西博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担任执行
事务合伙人,一致同意聘请深圳市西博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中基协登记编码为
【P1069906】)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在其法定权力机构下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基金投资决策委员
会共 3 个席位,其成员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决定。公司对基金拟投资标的不具有
一票否决权。
(八)投资退出
基金有限合伙人可依据合伙协议约定转让其财产份额或因强制退伙或合伙
协议其他约定从而退出基金。除此之外,有限合伙人不得提出退伙或提前收回
实缴出资额的要求。
五、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及可能存在的风险
(一)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是在确保公司主营业务运作正常的情
况下适度参与投资,以获取更多的资金收益。本次投资不会影响公司当期现金
流的正常运转,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1、本次参与设立投资基金事项的各合作方尚未签署正式协议,亦未进行工
商登记、基金备案等流程,可能存在投资基金不能成功设立的风险。
2、参与设立投资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的风险,本次投资存在短
期内不能为公司贡献利润的风险。
3、投资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等多
种因素影响,将可能面临投资收益不达预期或亏损的风险。针对以上可能存在的
风险,公司将积极配合推进投资基金设立时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确保投资基金
能够成功设立。在投资基金的投资及运作过程中,公司将充分关注并防范风险,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风险管控,尽力维护资金安全。同时,公司也将积
极敦促投资基金寻找符合投资方向的标的,建立完善的项目审核和风控制度,经
过充分的论证后,通过科学合理的交易架构设计,尽力降低投资风险。
六、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在风险总体可控
的前提下适度参与投资能够获取更多的资金收益,本次参与设立投资基金对公司
主营业务和正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参与设立
投资基金。
(二)监事会意见
2024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拟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在风险总体可
控的前提下适度参与投资能够获取更多的资金收益,本次参与设立投资基金对公
司主营业务和正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本次对外投资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
司本次参与设立投资基金。
七、其他说明
公司将及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
关联交易》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八、备查文件
1、《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