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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惠城环保: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3-11  

证券代码:300779           证券简称:惠城环保           公告编号:2024-018
债券代码:123118           债券简称:惠城转债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
三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8 日下午 3:30 以现场方式在青岛市黄岛区萧山路 7 号
惠城广场 417 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5 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
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叶红主持。
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不提前赎回“惠城转债”的议案》

    根据《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中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自 2024 年 2 月 19

日至 2024 年 3 月 8 日,公司股票已满足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5.93 元/股)的 130%(含 130%,即

20.71 元/股),已触发“惠城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考虑到“惠城转债”自 2022

年 1 月 13 日起开始转股,转股时间相对较短,同时结合当前的市场情况及公司

自身实际情况,出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惠城

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惠城转债”,且自 2024 年 3 月 9 日至 2024

年 6 月 8 日,如再次触发“惠城转债”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

赎回权利。自 2024 年 6 月 8 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惠城转债”再次触发
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惠 城转债”的

提前赎回权利。

    保荐机构对本项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为参股公司山东惠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惠亚”)向青
岛银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
民币 174.35 万元,剩余授信金额的连带担保责任由山东惠亚股东王永颖和董事
长仉杰提供。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山东惠亚提高资金周转效率,进而提高其经营
效率和盈利能力。目前,山东惠亚经营正常,发展前景及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偿
还债务的能力,本次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
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全权代表公司在上
述额度内办理本次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保荐机构对本项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
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
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为子公司广东东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粤环保”)、九江
惠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城新材料”)、广东惠海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 117,300 万元人民币(包含已实施的担保),本次担
保事项有利于满足其经营资金需求,保障各项业务顺利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本次担保事项中,东粤环保其他股东均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比例担保或反担保,
但考虑到东粤环保为公司持股 93.2080%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 质的控
制,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的风险控制;惠城新材料其他股东
按照出资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被担保子公司经营稳定,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
制的范围之内;惠海资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涉及同比例担保和反担保。本次
提供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全权代表公司在上述额度内办理本次担保事
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
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星期二)下午 2:00 于青岛市
黄岛区萧山路 7 号惠城广场 418 会议室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
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