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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惠城环保: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10-28  

证券代码:300779            证券简称:惠城环保           公告编号:2024-107
债券代码:123118            债券简称:惠城转债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

三十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下午 3:30 以现场方式在青岛市黄岛区萧山路 7
号惠城广场 417 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
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叶红
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不提前赎回“惠城转债”的议案》

    根据《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中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自 2024 年 10 月 8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股票已满足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1.29 元/股)的 130%(含 130%,即

14.68 元/股),已触发“惠城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考虑到“惠城转债”自 2022

年 1 月 13 日起开始转股,转股时间相对较短,同时结合当前的市场情况及公司

自身实际情况,出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惠城

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惠城转债”,且自 2024 年 10 月 29 日至 2025

年 1 月 28 日,如再次触发“惠城转债”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

前赎回权利。自 2025 年 1 月 28 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惠城转债”再次触
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惠 城转债 ”

的提前赎回权利。

    保荐机构对本项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