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环保: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10-28
证券代码:300779 证券简称:惠城环保 公告编号:2024-107
债券代码:123118 债券简称:惠城转债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
三十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下午 3:30 以现场方式在青岛市黄岛区萧山路 7
号惠城广场 417 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
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叶红
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不提前赎回“惠城转债”的议案》
根据《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中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自 2024 年 10 月 8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股票已满足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1.29 元/股)的 130%(含 130%,即
14.68 元/股),已触发“惠城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考虑到“惠城转债”自 2022
年 1 月 13 日起开始转股,转股时间相对较短,同时结合当前的市场情况及公司
自身实际情况,出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惠城
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惠城转债”,且自 2024 年 10 月 29 日至 2025
年 1 月 28 日,如再次触发“惠城转债”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
前赎回权利。自 2025 年 1 月 28 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惠城转债”再次触
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惠 城转债 ”
的提前赎回权利。
保荐机构对本项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