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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值得买: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2024-12-27  

证券代码:300785             证券简称:值得买        公告编号:2024-065


                     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及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2 月 27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27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9:15—9:25,9:30—
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诺德中心二期 11 号楼 40 层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隋国栋先生。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
章程等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真实、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11 人,代表股份 111,570,494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1064%。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304 人,代表股份
 1,479,16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3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8 人,代表股份 110,091,427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3626%。

     3、网络投票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统计数据,参与本次会议
 网络投票的股东 303 人,代表股份 1,479,06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38%。

     4、公司全体董事、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
 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1,487,9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60%;反对 5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4%;
 弃权 30,7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276%。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396,6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192%;反对 5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020%;弃权 30,75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789%。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36,7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3307 % ; 反 对 509,100 股 , 占出 席本次 股 东会 有效 表 决权股 份 总数 的
34.4180%;弃权 3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513%。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936,7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3307%;反对 50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4180%;弃权 3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513%。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李悦岩律师及胡天任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现场见
证,并出具了《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
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
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值得买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