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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能实业: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4-11-27  

证券代码:300787        证券简称:海能实业          公告编号:2024-115
债券代码:123193        债券简称:海能转债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
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
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
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
司拟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4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
年度审计费用,聘期一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70 人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7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1 人
    2023 年度业务总收入:325,333.63 万元
    2023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94,885.10 万元
    2023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48,905.87 万元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36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2,190.02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8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8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
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共
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
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
该系列案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3. 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
督管理措施 34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纪律处分 2 次;11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
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 44 次、自律
监管措施 8 次、纪律处分 4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梁粱,2007 年 7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 9 月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 6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 年 4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5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景奕博,2018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 1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 9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8 年 5 月开始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1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李海成,2002 年 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工作,2000 年 1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2
年 1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0 家
次。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
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
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4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
求、审计范围及市场价格水平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
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有关资格证照、
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认可该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
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
见,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查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
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具备良好的职业操
守和履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续聘该审计机构
能够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保护上市公
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四、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
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
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