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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米奥会展: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2024-09-06  

证券代码:300795        证券简称:米奥会展     公告编号:2024-071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

            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共计 129 人(其中首次授予及预
留授予拟归属激励对象中有 11 人重复已剔除),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
归属期激励对象 125 人,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激励对象 15 人。
    2、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83.4122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
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数量 73.0847 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
属数量 10.3275 万股。
    3、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
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4、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预
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价格均为 4.25 元/股(调整后)。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米
奥会展”)于 2024 年 9 月 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
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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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浙江
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以下简称“《2021 年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或“本激
励计划”)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
稿)》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按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 125 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办理 73.0847 万
股、15 名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办理 10.3275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的归属事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股权激励实施情况概要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介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
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2021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种类: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 A 股普通股。
    3、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5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0016.40 万股的 2.50%。其中首次授予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 24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0016.40 万股的 2.40%,约占本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96.00%;
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 1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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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总额 10016.40 万股的 0.10%,约占本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
的 4.00%。
    4、授予价格: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11.00 元。
    5、激励人数: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 193 人,包括
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业务)人员。
    6、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和禁售期: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
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授予日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
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60 日内按照相
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公司未能
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不能完成的原因,并宣告
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完成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失效。
    (3)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
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
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
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
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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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④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
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占第二类限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第一个归属期                                                       40%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第二个归属期                                                       30%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第三个归属期                                                       30%
               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21 年度授出,则归属安排如下:
                                                          归属权益数量占第二类限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第一个归属期                                                       40%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第二个归属期                                                       30%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第三个归属期                                                       30%
               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22 年度授出,则归属安排如下:
                                                          归属权益数量占第二类限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第一个归属期                                                       50%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第二个归属期                                                       50%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
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
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
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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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7、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
次办理归属事宜: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
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
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某
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的不得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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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
上的任职期限。
     (4)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
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表所示:
   归属安排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创新业务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或营业总收入(不
 第一个归属期      2021 年
                               含境外线下展会)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
                               2022 年营业总收入目标值(Rm)不低于 4 亿元;其
                               中:当期营业收入完成率(R)<75%时,当期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归属期      2022 年
                               不予归属;75%≤R<100%时,当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比例
                               为:R;R≥100%时,当期限制性股票全额予以归属
                               2023 年营业总收入目标值(Rm)不低于 6 亿元;其
                               中:当期营业收入完成率(R)<75%时,当期限制性股票
 第三个归属期      2023 年
                               不予归属;75%≤R<100%时,当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比例
                               为:R;R≥100%时,当期限制性股票全额予以归属
    注:
    1、创新业务收入指公司互联网业务收入;
    2、以上“营业总收入”是经审计的合并报表营业总收入;
    3、营业收入完成率(R)=该归属期营业总收入实际完成值/该归属期营业总收入目标值。
下同。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归属期所对应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如
下表所示:
     (1)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21 年度授出,则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安排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创新业务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或营业总收入(不
 第一个归属期      2021 年
                               含境外线下展会)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
                               2022 年营业总收入目标值(Rm)不低于 4 亿元;其
                               中:当期营业收入完成率(R)<75%时,当期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归属期      2022 年
                               不予归属;75%≤R<100%时,当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比例
                               为:R;R≥100%时,当期限制性股票全额予以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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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年营业总收入目标值(Rm)不低于 6 亿元;其
                               中:当期营业收入完成率(R)<75%时,当期限制性股票
第三个归属期       2023 年
                               不予归属;75%≤R<100%时,当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比例
                               为:R;R≥100%时,当期限制性股票全额予以归属


    (2)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22 年度授出,则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安排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2022 年营业总收入目标值(Rm)不低于 4 亿元;其
                               中:当期营业收入完成率(R)<75%时,当期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归属期       2022 年
                               不予归属;75%≤R<100%时,当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比例
                               为:R;R≥100%时,当期限制性股票全额予以归属
                               2023 年营业总收入目标值(Rm)不低于 6 亿元;其
                               中:当期营业收入完成率(R)<75%时,当期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归属期       2023 年
                               不予归属;75%≤R<100%时,当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比例
                               为:R;R≥100%时,当期限制性股票全额予以归属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
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5)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
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额度。个
人层面归属比例(N)按下表考核结果确定:
             个人层面上一年度考核结果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

                        A+

                        A                                100%

                        B+

                        B                                 80%

                        C                                 50%

                        D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
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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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
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
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
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8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
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8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的议案》。
    3、2021 年 8 月 11 日至 2021 年 8 月 20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
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8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
及公示情况说明》《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
查报告》。
    4、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第 8 页 共 21 页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1 年 9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6、2022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
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
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7、2022 年 9 月 2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 2022 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及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2
年至 2023 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8、2022 年 9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


                         第 9 页 共 21 页
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2 年 10 月 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 2022 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及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 2022 年至 2023 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22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2 年公司
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及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2 年至 2023 年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11、2023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
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2023 年 10 月 1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
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
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3、2024 年 9 月 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
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2022 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
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


                          第 10 页 共 21 页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
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
二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的差异
    1、2021 年 9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鉴于原激励对象中有 2 名激励对象离
职,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对激励计划的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调整后,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95 人调
整为 193 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减为 238 万股。
    2、2022 年 9 月 2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 2022 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及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2
年至 2023 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中 BINU SOMANATHAN PILLAI、LOH WAI KEONG、刘锋一、郑伟等 4
名高管以及 1 名激励对象程奕俊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全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82.2939 万股不得归属,原限制性股
票激励对象由 193 人调整为 188 人,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由原 238 万股调整为 155.7061 万股,作废 82.2939 万股。
    3、2022 年 9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


                         第 11 页 共 21 页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王天东等 4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
因已离职,根据公司《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
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 188 人调整为 146 人,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由原 155.7061 万股调整为 135.9161 万股,作废 19.79
万股。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16 名激励对象因其个
人绩效考核等级未达到 A+、A 或 B+而不能完全归属,根据《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浙江米
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共计 1.4646 万股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处理。本次调整事项完成后,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7 日公告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117),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限制性
股票 52.9018 万股。本次调整及归属事项后 2021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35.9161 万股调整为 81.5497 万
股。
    4、2022 年 10 月 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 2022 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及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 2022 年至 2023 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将 2021 年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以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从“创新业务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2.25 亿元或
营业总收入(不含境外线下展会)不低于人民币 4 亿元”调整为“2022


                          第 12 页 共 21 页
年营业总收入目标值(Rm)不低于 4 亿元;将 2021 年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以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公司层面
业绩考核条件从“创新业务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3.38 亿元或营业总收
入(不含境外线下展会)不低于人民币 6 亿元”调整为“2023 年营业
总收入目标值(Rm)不低于 6 亿元。其中:当期营业收入完成率(R)
<75%时,当期限制性股票不予归属;75%≤R<100%时,当期限制性
股票归属比例为:R;R≥100%时,当期限制性股票全额予以归属”。
该议案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由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5、2023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
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成,2021 年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以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11.00 元/股调整为 7.33
元/股,首次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81.5497 万股调整
为 122.3244 万股,预留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0 万股
调整为 15 万股。
    6、2023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
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2 年度经
审计的合并报表营业总收入为 348,312,961.72 元,公司业绩层面考
核目标达成率为 87.078%,根据公司《2021 年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之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87.078%,
2021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第 13 页 共 21 页
股票因此作废 0.9693 万股;鉴于公司 2021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激励对象中 1 人考核结果不为 A+、A 或 B+,其已获授
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能或不能全部归属,共计 0.0654 万股。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0 日公告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6),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限制性股票 6.4653 万股。本次归属事项后 2021 年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5 万股调整为 7.5 万股。
    7、2023 年 10 月 1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
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1 年激励
计划中 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
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4.5749 万股不得归属;鉴于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营业总收入为 348,312,961.72 元,公司
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达成率为 87.078%,根据公司《2021 年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之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
层面归属比例为 87.078%,2021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此作废 7.6077 万股;鉴于公司 2021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激励对象中 13 人考核结果不
为 A+、A 或 B+,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能或不能全部
归属,共计作废 0.6436 万股。本次调整及归属事项后 2021 年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22.3244 万股调整为
58.8748 万股。
    8、2024 年 9 月 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五


                         第 14 页 共 21 页
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2022 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
案》。鉴于公司 2023 年年度、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
成,2021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7.33 元/股调
整为 4.25 元/股,首次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58.8748
万股调整为 88.3122 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7.33 元
/股调整为 4.25 元/股,预留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7.500 万股调整为 11.2500 万股。
    9、2024 年 9 月 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五
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1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
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激励对象中 17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
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 13.9624 万股不得归属;鉴于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营
业总收入为 834,970,775.31 元,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达成率为
100%,根据公司《2021 年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之规定,本次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
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鉴于公司 2021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激励对象中 13 人考核结果
不为 A+、A 或 B+,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能或不能全
部归属,共计作废 2.1876 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第 15 页 共 21 页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
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4 年 9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
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1 年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授权,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
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
部分第三个归属期 125 名激励对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73.0847
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15 名激励对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共计 10.3275 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符合归属条件的说
明
     1、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说明
     根据《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止”,可申请归属所获总量的 30%。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9 月 24 日,因此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为 2024 年 9 月 24 日
至 2025 年 9 月 23 日。
     2、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说明


                          第 16 页 共 21 页
    根据《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
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可申请
归属所获总量的 50%。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 2022 年 8 月 22 日,
因此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为 2024 年 8 月 22 日至 2025 年 8 月
21 日。
    3、关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
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2021 年激
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
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现
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条件          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情况说明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
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
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
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属条件。
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
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
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属条件。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第 17 页 共 21 页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
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规定的不得被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情形,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
效。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
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预
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考核年度为 2022-
2023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
次,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与预留授予第二
个归属期考核年度均为 2023 年度:2023 年
营业总收入目标值(Rm)不低于 6 亿元,其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出具的
中:当期营业收入完成率(R)<75%时,当期              公司《2023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不予归属;75%≤R<100%时,当              营业总收入为 834,970,775.31 元,业绩考
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比例为:R;R≥100%时, 核目标达成率为 100%。
当期限制性股票全额予以归属。
注 1、以上“营业总收入”是经审计的合并
报表营业总收入;
注 2、营业收入完成率(R)=该归属期营业
总收入实际完成值/该归属期营业总收入目
标值。
4、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   激励对象 2023 年度绩效考核情况:
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 1、首次授予部分 16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
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额度。 合激励条件,预留授予部分 1 名激励对象因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按下表考核结果确               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
定:                                                2、除上述离职人员外,首次授予部分 113 名
 个人层面上一年度考核
                        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N)
         结果                                       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部分 13 名激励对象
          A+
                                                    2023 年绩效考核结果为 A+、A 或 B+,本期
          A                      100%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首次授予部分
          B+

          B                      80%
                                                    10 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部分 2 名激励对
          C                      50%
                                                    象个人绩效考核为 B,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
          D                       0%                例为 80%;首次授予部分 2 名激励对象绩效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 考核为 C,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50%。
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


                                           第 18 页 共 21 页
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
比例(N)。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
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1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本次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统一办理归属及相关归属
股份的登记事宜。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详见《关
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期:首次授予日 2021 年 9 月 24 日,预留授予日
2022 年 8 月 22 日。
    (二)归属数量(调整后):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可归属
数量 73.0847 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数量 10.3275
万股。
    (三)归属人数:首次授予部分 125 人,预留授予部分 15 人。
    (四)归属价格(调整后):4.25 元/股。
    (五)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股票。
    (六)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可归属具体情况如下:
                                  已获授的限        本次可归属的   本次可归属数量占
   姓名              职务         制性股票数        限制性股票数   已获授的限制性股
                                  量(万股)          量(万股)     票总量的比例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250.0830           73.0847           29.22%
         (125 人)
              合计                 250.0830           73.0847           29.22%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项分数值之和位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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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可归属具体情况如下:
                                  已获授的限        本次可归属的   本次可归属数量占
   姓名            职务           制性股票数        限制性股票数   已获授的限制性股
                                  量(万股)          量(万股)     票总量的比例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21.1500            10.3275           48.83%
           (15 人)
            合计                   21.1500            10.3275           48.83%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项分数值之和位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拟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
审核,认为:公司本次列入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激励对象
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层面及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符合归属标准,满
足《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2021 年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三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
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同意公司根据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
    五、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
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不包括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已取得
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将进入第
三个归属期,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预留授予部分已进入
第二个归属期,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相关归属安排符合
《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2021 年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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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归属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
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根据授予日收
盘价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并将在考核年度的每个资产
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
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
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
83.4122 万股,在不考虑其他因素的情况下,归属完成后总股本将由
22944.1935 万股增加至 23027.6057 万股,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
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
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
响。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
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
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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