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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米奥会展: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4-10-30  

证券代码:300795     证券简称:米奥会展      公告编号:2024-083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

明如下:

    一、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

披露情况

    1、2022 年 9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
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 年 9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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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议案》。
    3、2022 年 10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
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2 年 10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5、2022 年 9 月 21 日至 2022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
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
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10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经审查认为,
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
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同日,公司公告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2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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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7、2022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
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
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8、2023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
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3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
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10、2024 年 9 月 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
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2022 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
案》。
    11、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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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

会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

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有关规定,

鉴于公司 2022 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 1 名激励对象王炳文因离职

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3.3750 万股限制性

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

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

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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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已取得现

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作废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部分已

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归属及作废继续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

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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