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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钢研纳克: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更正后)2024-04-22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
                          专项说明
                  大华核字[2024]0011001108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      1-2
        说明

二、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    1-3
        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
        总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他 关 联 方
           资 金 占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说 明

                                                 大华核字[2024]0011001108 号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钢研纳
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研纳克)2023 年度财务报表,
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
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
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签发了大华审
字[2024]0011000157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就钢研纳克编制的 2023 年度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出具专项说明。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该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
性是钢研纳克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钢研
纳克 2023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
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除了对钢研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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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华核字[2024]0011001108 号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克实施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
程序外,我们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
理解钢研纳克 2023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后
附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是我们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要求出具的,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
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清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韩利华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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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华核字[2024]0011001108 号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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