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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钢研纳克: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2024-06-19  

公司简称:钢研纳克                   证券代码:300797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相关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 年 6 月
                                                           目 录

一、释义........................................................................................................................ 2
二、声明........................................................................................................................ 3
三、基本假设................................................................................................................ 4
四、本激励计划授权与批准........................................................................................ 5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8
六、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11




                                                                1
一、释义

 钢研纳克、公司    指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     指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激励计划、《激
                   指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励计划》
                        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和价格,授予激励对象一定
限制性股票、标的
                   指   数量的公司股票,该等股票设置一定期限的限售期,在达到
      股票
                        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后,方可解除限售流通

    激励对象       指   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可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员工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易
    授予日         指
                        日

    授予价格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
    有效期         指
                        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被禁止转让、用
    限售期         指
                        于担保、偿还债务的期间
                        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后,激励对象持有的限
   解除限售期      指
                        制性股票可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期间
                        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后,激励对象持有的限
   解除限售日      指
                        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之日
                        根据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所获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必需
  解除限售条件     指
                        满足的条件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工作指引》     指   《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

  《公司章程》     指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2
二、声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报告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钢研纳克提供,本激励
计划所涉及的各方已向独立财务顾问保证:所提供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所依据的所有文件和材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遗漏、
虚假或误导性陈述,并对其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
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钢研纳克股东是否
公平、合理,对股东的权益和上市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发表意见,不构成对钢
研纳克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
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
财务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上市公司全体股东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公开披露
的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勤勉、审慎、对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尽责的态度,
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深入调查
并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调查的范围包括上市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办法、历次
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最近三年及最近一期公司财务报告、公司的生产经营
计划等,并和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在此基础上出具了本独立
财务顾问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本报告系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
(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
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
上市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制作。




                                  3
三、基本假设

       本独立财务顾问所发表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系建立在下列假设基础上:
   (一)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无重大变化;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所依据的资料具备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
性;
   (三)上市公司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出具的相关文件真实、可靠;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存在其他障碍,涉及的所有协议能够得
到有效批准,并最终能够如期完成;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各方能够诚实守信的按照激励计划
及相关协议条款全面履行所有义务;
   (六)无其他不可预计和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4
四、本激励计划授权与批准

    (一)2021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钢研纳克检
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制定<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制定<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2 年 4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
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公司已收到控股股东中
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钢研纳
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
[2022]153 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钢研纳克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三)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14),独立董事曲选辉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拟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四)2022 年 5 月 5 日,公司披露了《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会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
明》(公告编号:2022-021),2022 年 4 月 24 日至 2022 年 5 月 4 日,公司对本
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
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五)2022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5
《关于<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
披露了《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
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24)。
    (六)2022 年 6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首次授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
了核查意见。
    (七)2022 年 6 月 29 日,公司披露《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首
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权益首次授予的 6,810,000 股已经登记完成,相关股票上市日期 2022 年 7 月 1
日。
    (八)2023 年 3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九)2023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相关
激励对象授予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的议案》《关于钢研纳克检测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2023 年 5 月 15 日,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钢
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同意董事会对 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60,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2023 年 5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

                                    6
制性股票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十一)2023 年 5 月 18 日,公司披露《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
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首期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已经完成了授予登记,
本次授予登记人数为 12 人,授予登记数量为 600,000 股,相关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3 年 5 月 19 日。(公告编号:2023-028)
    (十二)2023 年 7 月 6 日,公司披露《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
的公告》,因相关对象已不符合激励计划要求,公司已回购 2 名激励对象已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 160,000.00 股,共支付货币资金人民币 1,348,010.93 元,经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
销事宜已于 2023 年 7 月 6 日完成,公司股份总数由 255,610,000 股变更为
255,450,000 股。(公告编号:2023-030)
    (十三)2023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2 年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议案》。
    (十四)2024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第二
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十五)2024 年 5 月 10 日,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
    (十六)2024 年 6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
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的议案》及《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3 年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议案》。




                                    7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
明

     1、解除限售时间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限
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限制性股票授予
完成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 33%,解
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权益数
   首次授予
                                   解除限售时间                  量占授予限制性
 解除限售安排
                                                                 股票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   自首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之日          33%
      售期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   自首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之日          33%
      售期
                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   自首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之日          34%
      售期
                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上市日期为 2022 年 7 月 1 日,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将于 2024 年 7 月 1 日进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上述情形,满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足解除限售条件。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8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本次 101 名激励对象未发
                                                        生上述情形,满足解除限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售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激励对象满足各解除限售期任职期限要求
                                                        本次 101 名激励对象均满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须满足 12
                                                        足任职期限要求。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120,588,366.06 元(含本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次激励计划 2022 年度股
2022-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    份支付费用 6,745,986.00
                                                        元)相对于 2020 年复合
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增长率为 24.97%,2022
以 2020 年业绩为基准,2022 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00%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水      为 13.46%,两项指标均
                                                        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及对
平;2022 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11.00%且不低于
                                                        标企业 75 分位值水平,
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水平;2022 年         ΔEVA=3,955.63 万元。
ΔEVA>0。                                               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已
                                                        经达成。
(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首次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    授予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效考核结果均为 A 或
                                                        B,符合第一期限制性股
“《考核办法》”)及钢研纳克内部发布的对各类激励对象
                                                        票解除限售条件,个人层
的考核办法分年进行考核,并依照考核结果来确定当年度的    面可解除限售比例均为
解除限售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     100%。



                                       9
 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可解除限售的比例。根据
 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比例:

  考核结果            A             B           C              D
 解除限售比
                             100%             50%             0%
     例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2 年 6 月 13 日
     2、解除限售数量:3,291,750 股
     3、解除限售人数:101 人
     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5、激励对象名单及解除限售情况:
                                              授予限制性股票       本次解除限售的
                                                                                    本次解除限售数
   序号       姓名               职务           数量(股)         限制性股票数量
                                                                                    量占总股本比例
                                                (转增后)             (股)
     1       杨植岗              总经理             186,000            61,380          0.0160%

     2        鲍磊             副总经理             163,500            53,955          0.0141%

     3        韩冰             副总经理             163,500            53,955          0.0141%

     4        刘彬           财务总监、董秘         163,500            53,955          0.0141%

     5       张秀鑫            副总经理             163,500            53,955          0.0141%

     6       袁良经            副总经理             163,500            53,955          0.0141%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95 人)           8,971,500            2,960,595        0.7726%

                      合计                       9,975,000            3,291,750        0.8591%

     注 1:本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没有持有公司 5%
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注 2: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
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激励对象已获授限制性股票相应转增调整。注 3:上述占比合计数与各明
细数直接相加差异来源于四舍五入。

     (三)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本
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所必须满足的条件,
且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
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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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一)备查文件

   1、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
次会议决议。

    (二)咨询方式

   单位名称: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办人:刘佳
   联系电话:021-52588686
   传真:021-52583528
   联系地址:上海市新华路 639 号
   邮编:20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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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钢研纳
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签字盖章页)




经办人:刘佳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6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