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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钢研纳克: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2024-07-01  

  证券代码:300797              证券简称:钢研纳克                公告编号:2024-030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钢研纳克”)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

收到控股股东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钢研”)提供的《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以下简称《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获悉中国钢研

向国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投资”)协议转让股份事项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转让的基本情况

    2023 年 12 月 22 日,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钢研与国新投资签署了《关于钢研纳克检测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中国钢研拟通过协议转

让方式向国新投资转让其持有的钢研纳克 15,327,000 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4.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2024 年 3 月 28 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中国钢研发来的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下发的《关于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国有

股东非公开协议转让所持部分股份有关事项的披露》(国资产权〔2024〕110 号),国务院国

资委同意中国钢研将所持本公司 15,327,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转

让给国新投资持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国有股东转让所持部分股份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3)。

    二、股份登记过户转让情况

    上述协议转让已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证分公司完成过

户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协议转让前              本次协议转让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
                                    (股)            例       (股)            例

                 合计持有股份       246,686,631    64.38%      231,359,631    60.38%

中国钢研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46,686,631          64.38%      231,359,631    60.38%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持有股份       3,525,378       0.92%      18,852,378      4.92%

国新投资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525,378       0.92%      18,852,378      4.92%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转让方不存在因本次协议转让而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

    2、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协议转让完成后,中国钢研持股 60.38%,

国新投资持股 4.92%,第一大股东未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3、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完成后,相关方的股份变动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四、备查文件

    1、《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