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鉴证报告 亚会专审字(2024)第 01110030 号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目 录 项 目 起始页码 鉴证报告 1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 关于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亚会专审字(2024)第 01110030 号 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左江科技公 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董事会关于募集资 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 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左江科技公司 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 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 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 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基于我们的核查,我们无法判断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已经按 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以及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否如实反映了北京左江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1 本鉴证报告仅供左江科技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 何其他目的。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2 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 1855 号)核准,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向网上社 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00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1.48 元。截至 2019 年 10 月 23 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7,000,0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65,16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人民币 32,000,000.00 元(含税价)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333,160,000.00 元, 已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3 日分别存入公司开立在北京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西区支行、华 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的人民币账户里。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65,16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46,007,323.84 元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319,152,676.16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 ZA90622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21,450,003.59 元, 其中本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人民币 1,084,593.83 元。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320,365,409.76 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 款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6,758,856.05 元;2023 年度实际使 用募集资金 1,084,593.83 元,2023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 3 手续费等后净额为 9701.18 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321,450,003.59 元,累计收 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后净额为 6,768,557.23 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收到募集专户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为 人民币 3,576,571.22 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募集资金无余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 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 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上述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 金实行专户管理。 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3 日及 2019 年 11 月 11 日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海淀西区支行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 公司 2020 年 9 月 22 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内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 及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研发中心与实验中心项目”募集资金 的用途,用于“左江科技成都研发制造中心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全 资子公司成都北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上科技”)。公司新设了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并与北上科技、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分行于 2020 年 9 月 21 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于 2020 年 10 月 12 日签订《关于成都北上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 议之补充协议》。截至 2020 年 10 月 19 日,该项目募集资金已全部划入新募集资 金账户,原募集资金账户已于当月销户,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及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4 上述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含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 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和子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 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2-026),鉴于公司“新一代网络安全系统研制项目”及“补充流动 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其涉及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 淀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西区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 为了便于管理,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 金专户销户前所产生的利息已按照规定转至自有资金账户。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专户 的销户手续均已办理完毕,公司与保荐机构及上述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3-035)鉴于公司“左江科技成都研发制造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已 全部使用完毕,其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为了便于管理,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办 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前所产生的利息已按照规定 转至自有资金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及上述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 议》相应终止。 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 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募集资金专户已 全部注销完毕: 募集资金用 开户人 开户行 专户账号 存续状态 途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 研发中心与实验 公司 10253000000994863 已销户 公司北京分行 中心项目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补充流动资 公司 有限公司北京海淀 0200004519200081886 已销户 金项目 西区支行 5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 新一代网络 公司 公司中关村海淀园 20000008925500031085631 安全系统研 已销户 支行 制项目 左江科技成 北上科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 10253000001034483 都研发制造 已销户 技 公司北京分行 中心项目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左江科技成都研发制造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4 月全部使 用完毕,其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为了便于管理,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现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前所产生的 1,857,418.79 元节余资金(累计利息收入)已按照规定转至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节余资金低于 500 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 5%,根据《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无需履行董 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公司与北上科技、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华 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6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募集资金无余额。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 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7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净额 319,152,676.16 报告期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84,593.8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97,906,35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21,450,003.5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0.68%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 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投 投资进度 可使用状态日 实现的 到预计 否发生重大变 超募资金投向 (含部分 资总额 (1) 金额 入金额(2) (%)(3) 期 效益 效益 化 变更) =(2)/(1) 承诺投资项目 1. 新一代网络安 否 121,246,326.16 121,246,326.16 121,246,326.16 100.00 2022.1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全系统研制项目 2.研发中心与实 是 97,906,35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验中心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否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4.左江科技成都 研发制造中心项 否 100,203,677.43 1,084,593.83 100,203,677.43 100.00 2023.1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 319,152,676.16 321,450,003.59 1,084,593.83 321,450,003.59 计 超募资金投向 8 归还银行贷款 不适用 (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 不适用 计 合计 319,152,676.16 321,450,003.59 1,084,593.83 321,450,003.59 未达到计划进度 或预计收益的情 不适用 况和原因(分具 体项目) “研发中心与实验中心项目”筹划于 2016 年,是基于公司当时的需求做出的规划,计划使用募集资金进行建设,受资金未到位影响尚未建设,募集资金 项目可行性发生 在 2019 年底实际到位,三年间随着公司快速发展,募投项目原有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和内容已不能满足公司需要以及未来发展需求,根据公司当前实际 重大变化的情况 发展需要,将募集资金投入更为急需投入的项目,变更募投项目“研发中心与实验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和内容可以有效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说明 效率,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及产业布局。 超募资金的金 额、用途及使用 不适用 进展情况 公司 2020 年 9 月 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内容并使 募集资金投资项 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研发中心与实验中心项目”募集资金的用途,用于“左江科技成都研发制 目实施地点变更 造中心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北上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2020 年 9 月 22 情况 日,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信息披露情况请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内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2) 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方式调整 详见本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情况 9 截至 2020 年 4 月 21 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6,570.84 万元。上述代垫投入的自筹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90119 号鉴证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 目先期投入及置 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信息披露情况请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换情况 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 不适用 金情况 公司“左江科技成都研发制造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4 月全部使用完毕,其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为了便于管理,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现于 项目实施出现募 2023 年 4 月 13 日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前所产生的 1,857,418.79 元节余资金(累计利息收入)已按照规定转至自有 集资金结余的金 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资金低于 500 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 5%,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额及原因 范运作》相关规定,无需履行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公司与北上科技、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四方 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尚未使用的募集 详见“三、(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资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 披露中存在的问 无 题或其他情况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