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ST左江: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6-28  

证券代码:300799         证券简称:*ST左江       公告编号:2024-052



                    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6月28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6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高里掌路1号院23号楼三层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 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军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6 人,代表股份 66,283,652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4.964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65,860,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4.549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0 人,代表股份 423,3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414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2 人,代表股份 5,083,652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82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4,660,3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4.567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0 人,代表股份 423,3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4149%。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其中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工作原因未能
现场出席。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6,217,5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003%;反对 6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9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017,5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998%;反对 6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6,217,5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003%;反对 6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9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017,5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998%;反对 6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6,217,5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003%;反对 6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9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017,5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998%;反对 6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四)审议通过 《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6,217,5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003%;反对 6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9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017,5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998%;反对 6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6,217,5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003%;反对 6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9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017,5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998%;反对 6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6,19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8637%;反对 90,3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6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99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227%;反对 90,3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77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6,217,5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003%;反对 6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9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017,5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998%;反对 6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八)审议通过 《关于回购注销/作废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归属的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6,217,5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003%;反对 6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9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017,5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998%;反对 6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九)审议通过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6,217,5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003%;反对 6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9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017,5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998%;反对 6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十)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6,202,9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8783%;反对 8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1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002,9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126%;反对 8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87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公司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会议

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

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