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06 证券简称:斯迪克 公告编号:2024-048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完成证券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斯迪克”)于 近日收到公司股东松滋市昊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松滋 昊拓”)出具的《关于松滋市昊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完成证券非交 易过户的告知函》,因松滋昊拓解散清算,其持有的斯迪克股份 7,063,382 股(占 公司总股本 1.5659%,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股票已通 过证券非交易过户的方式登记至松滋昊拓 39 名合伙人名下,相关手续已经办理 完毕,松滋昊拓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 过户登记确认书》。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松滋昊拓取得斯迪克股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144 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 (深证上[2019]748 号)同意,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9,210,000 股,公司 股票自 2019 年 11 月 25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 前公司总股本为 87,628,879 股,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116,838,879 股。 其中,松滋市昊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苏州市德润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取得公司发行的股票 1,970,810 股。 1 2021 年 5 月,公司完成了 2020 年年度的权益分派,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 股本 118,754,379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 2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 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该方案已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实施完毕, 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90,007,006 股,松滋昊拓持有公司的股份由 1,970,810 股增 加至 3,153,296 股。 2022 年 6 月,公司完成了 2021 年年度的权益分派,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 股本 189,925,406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 1.2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 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该方案已于 2022 年 6 月 2 日实施完毕, 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303,880,649 股,松滋昊拓持有公司的股份由 3,153,296 股增 加至 5,045,273 股。 2023 年 6 月,公司完成了 2022 年年度的权益分派,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 股本 324,013,402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 0.6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 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该方案已于 2023 年 6 月 2 日实施完毕, 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453,618,762 股,松滋昊拓持有公司的股份由 5,045,273 股增 加至 7,063,382 股。 截至松滋昊拓解散清算前,其持有公司股份为 7,063,382 股。 二、松滋昊拓非交易过户明细 本次非交易过 占公司总股 序号 证券过出方 证券过入方 户获取的股数 股份性质 备注 本比例 (股) 公司控股股东、 1 金闯 1,185,946 0.2629% 无限售流通股 董事长、总经理 2 李珍 1,401,344 0.3107% 无限售流通股 3 刘琛 860,160 0.1907% 无限售流通股 公司董事、副总 4 杨比 645,120 0.1430% 无限售流通股 松滋昊拓 经理 5 陈静 645,120 0.1430% 无限售流通股 6 穆垣江 325,821 0.0722% 无限售流通股 7 沈逸 232,960 0.0516% 无限售流通股 8 王芳 132,608 0.0294% 无限售流通股 2 本次非交易过 占公司总股 序号 证券过出方 证券过入方 户获取的股数 股份性质 备注 本比例 (股) 9 金燕红 125,440 0.0278% 无限售流通股 10 梁豪 117,555 0.0261% 无限售流通股 11 易延超 107,520 0.0238% 无限售流通股 12 潘秋君 100,352 0.0222% 无限售流通股 公司副总经理 13 张秀峰 86,016 0.0191% 无限售流通股 14 沈艳琴 71,680 0.0159% 无限售流通股 公司董事、副总 15 陈锋 71,680 0.0159% 无限售流通股 经理 16 孙小虎 71,680 0.0159% 无限售流通股 17 孙大斌 64,512 0.0143% 无限售流通股 18 孙飞 53,760 0.0119% 无限售流通股 19 顾志刚 53,760 0.0119% 无限售流通股 20 冯秀梅 35,840 0.0079% 无限售流通股 21 包静炎 35,840 0.0079% 无限售流通股 22 周敏超 35,840 0.0079% 无限售流通股 23 周艾珍 35,840 0.0079% 无限售流通股 24 张庆杰 35,840 0.0079% 无限售流通股 25 张磊 35,840 0.0079% 无限售流通股 26 李国英 35,840 0.0079% 无限售流通股 27 金同亚 35,840 0.0079% 无限售流通股 28 金晓毅 35,840 0.0079% 无限售流通股 29 金殿山 35,840 0.0079% 无限售流通股 30 金艳 35,840 0.0079% 无限售流通股 31 陆树燕 35,840 0.0079% 无限售流通股 32 顾惠芬 35,840 0.0079% 无限售流通股 33 鲁园 35,840 0.0079% 无限售流通股 34 毛银龙 35,840 0.0079% 无限售流通股 35 马昌欢 35,840 0.0079% 无限售流通股 3 本次非交易过 占公司总股 序号 证券过出方 证券过入方 户获取的股数 股份性质 备注 本比例 (股) 36 陈礼兵 35,840 0.0079% 无限售流通股 37 魏良 35,840 0.0079% 无限售流通股 38 邵雁 32,614 0.0072% 无限售流通股 39 陆燕 32,614 0.0072% 无限售流通股 合计 7,063,382 1.5659% 注:①计算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时,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②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六位小数,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 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三、本次非交易过户的证券过入方出具相关承诺 (一)松滋昊拓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 就其所持斯迪克股份限售事宜作出如下承诺: “自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合伙企业于本次发行前己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合伙 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于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松滋昊拓持有公司股份 7,063,382 股,该部分股份的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即 2019 年 11 月 25 日至 2022 年 11 月 24 日。 (二)本次证券过入方之一金闯先生(松滋昊拓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现 任控股股东、董事长、总经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就其所持斯迪克股份限售事宜承诺如下: “自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十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于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持有及通过苏州市德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苏州市锦广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本人直接持有及通过苏州市德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市锦 广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2024 年 3 月 26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 发布了《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公 4 告编号 2024-015)。松滋昊拓持有斯迪克的 7,063,382 股股份已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解除限售。在办理上述股份解除限售时,松滋昊拓和金闯先生分别出具承 诺。 其中松滋昊拓作出如下承诺: “1、本合伙企业股票解禁限售后,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 持有的斯迪克股份; 2、上述承诺是为了避免本合伙企业股票解除限售后,本合伙企业减持股票 导致违反金闯股份限售承诺的情况发生,因此上述承诺于本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 效。如本合伙企业进行解散注销并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后,则由本合伙企业合伙 人各自遵守自身作出的股票限售承诺。” 金闯先生作出如下承诺: “1、自松滋昊拓在股票解除限售之日起,至斯迪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 之日起六十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松滋昊拓所间接持有 的斯迪克股份; 2、若松滋昊拓清算注销,并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将其直接持有的 118.5946 万股股票过户至本人持有后,本人将继续遵守在斯迪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做出 的股份限售承诺,于斯迪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十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该等斯迪克股份,包括承诺期间因斯迪克股份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产生的股份。” 综上,松滋昊拓在存续期间已履行了其上述所作承诺,本次证券非交易过户 完成之后,过入方之一金闯先生将继续履行其上述所作承诺。 四、其他事项相关说明 (一)证券过入方中,公司现任控股股东、董事长、总经理金闯先生;公司 现任董事、副总经理杨比女士、陈锋先生;公司现任副总经理潘秋君女士将严格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股份买卖的相关规定。 5 (二)松滋昊拓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也不是持股 5%以上的 股东,本次松滋昊拓完成证券非交易过户的事宜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五、备查文件 1、《关于松滋市昊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完成证券非交易过户的 告知函》; 2、松滋市昊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3、过入方之一金闯先生出具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1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