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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铂科新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4-04-20  

   证券代码:300811          证券简称:铂科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7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其中“关
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
理”的规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
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
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要求进行的变更,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且未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
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