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12 证券简称:易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6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变动达到 1%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柴明华先生、高军鹏先生、胡靖林先生及其一 致行动人易天恒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公司的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柴明华先生、高军鹏先生、胡靖林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 市易天恒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易天恒”),计划自上述 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 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分别不超过 7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0.5565%)、不超过 6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4637%)、不超过 4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2854%)、不超过 675,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4819%), 合计减持不超过 2,505,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7875%)。若在减持计划实施 期间上市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除特别说明外,本公告中涉及比例的计 算均以公司当前总股本数 140,167,029 股为基数计算)。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柴明华先生、高军鹏先生、胡靖林先 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易天恒出具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 持达到 1%的告知函》。自 2024 年 8 月 7 日至 2024 年 8 月 9 日,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 和大宗交易方式共计减持公司股份 1,453,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4%。自上市日起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 48.63%减少至 47.47%,持股变动达到 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权益变动达到 1%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柴明华、高军鹏、胡靖林及其一致行动人易天恒 柴明华、高军鹏、胡靖林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头社区沙井南环 路 446 号星展广场 1 栋 A 座 401 住所 易天恒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泰然七路泰然科技园苍松大厦 601.602-16 权益变动时间 自上市日起至 2024 年 8 月 9 日 股票简称 易天股份 股票代码 300812 变动类型(可多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变动股数(股) 变动比例(%) A股 144,000 非交易过户增加 0.11% A股 持股数量不变 授予限制性股票被动稀释 0.25% A股 持股数量不变 回购注销被动增加 0.02% A股 1,453,700 减持 1.04% 合 计 1,309,700 减少 1.16% 注:上述变动比例均以变动当时公司总股本计算。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回购注销、非交易过户、被动稀释等) (请注明)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1、2021 年 11 月 10 日因股东安庆利乐城销售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解散清算,高军鹏通 过非交易过户的形式取得 144,000 股公司股份,持股比例增加 0.11%; 2、因公司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导致上述股东股份被动稀释 0.25%; 3、2024 年 7 月 5 日办理完成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 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 140,257,029 股变更为 140,167,029 股。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 48.49%上升至 48.51%,被动增加 0.02%。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 不适用 选)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 股份性质 占当时总股本 占总股本比例 称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注 1] (%) 柴明华 合计持有股份 24,300,000 17.42 23,746,000 16.9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075,000 4.35 5,521,000 3.94 有限售条件股份 18,225,000 13.06 18,225,000 13.00 高军鹏 合计持有股份 20,250,000 14.51 19,900,300 14.2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062,500 3.63 4,604,800 3.29 有限售条件股份 15,187,500 10.89 15,295,500 10.91 胡靖林 合计持有股份 12,366,000 8.86 12,081,000 8.6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091,500 2.22 2,806,500 2.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9,274,500 6.65 9,274,500 6.62 易天恒 合计持有股份 10,935,000 7.84 10,814,000 7.7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0,935,000 7.84 10,814,000 7.72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持有股份 67,851,000 48.63 66,541,300 47.4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5,164,000 18.04 23,746,300 16.94 有限售条件股份 42,687,000 30.60 42,795,000 30.53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 行动人、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4)。截至 2024 年 8 月 9 日,柴明华先生、高军鹏先生、胡靖林先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 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易天恒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意向、计划 1,453,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4%。 柴明华先生、高军鹏先生、胡靖林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易天恒本次减持 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已披露减持计划范围内。上 述减持股东严格履行了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本次减持数量在已披露减持计划内,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 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 是 □ 否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 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 是□ 否 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 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说明: 1、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情况以 2021 年 5 月 31 日实施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的持股情况列示。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实施了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以公司截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总股本 77,511,68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转增后上述股东持股数量相应增加,其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动。) 2、自上市日到 2021 年 5 月 31 日实施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前,上述股东的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未发生变化。 3、股东柴明华先生、高军鹏先生、胡靖林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东易天恒为其一致行 动人; 4、2024 年 7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完成的公告》,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5 日办理完成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 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 140,257,029 股变更为 140,167,029 股。除特别说明外,本 公告中涉及比例的计算均以公司当前总股本数 140,167,029 股为基数计算; 5、上述股份已于 2023 年 1 月 9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本次权益变动前有限售、无限售条件股份以 解除限售并完成高管锁定后的情况列示。 6、本公告中出现合计数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尾数不一致的,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柴明华先生、高军鹏先生、胡靖林先生及其一致 行动人易天恒本次权益变动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 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柴明华先生、高军鹏先生、胡靖林先生及其一致 行动人易天恒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东,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其在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 的承诺。 3、本次股份减持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控股股东、实控人及其一致行动 人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 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上述股东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日, 减持股东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 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减 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督促上述减持股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 减持,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柴明华先生、高军鹏先生、胡靖林先生、易天恒出具的《关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变动达到 1%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3 日